[南宁律师推荐]在路上偶然看到一名男子抓住妻子的手,便怀疑妻子与这名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为解心中气愤,竟然点火烧毁男子的摩托车。近日,江苏省沛县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时普提起公诉。
1月19日傍晚,家住沛县某村的时普外出回家后,看到妻子张某还没有回来,就去村西头接妻子。路上,他偶然看见本村一名男子王某正抓住妻子张某的手,王某发现时普后,尴尬地躲藏到破房后面,时普越发感觉他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便对王某破口辱骂,随即用地上的砖头砸王某的摩托车。还觉得不解恨,便用玉米秸将摩托车围起来,用火柴点着摩托车烧毁。
经核价,被烧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760元。此案经群众举报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