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2/14 22:51:39 来源:北京晚报
崔女士自称在乘地铁上班过程中,踩到洒落在地铁站台上的豆浆摔伤,经伤残鉴定,崔女士构成十级伤残。而这场意外受伤又耽误了她的职业前景。崔女士将这笔账算在了地铁公司头上,索赔20余万元。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崔女士认为,地铁公司作为运营管理单位,没有及时清理洒落的豆浆,也没有警告牌提示危险,应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且,她是名校的管理学博士,此次事件不仅让她身体受伤,连职业前景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崔女士要求地铁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余万元。(宁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