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刑事律师] 男子奸杀17岁女网友一审被判死刑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2011年10月18日深夜,庆阳男子邓云峰与女网友兰兰(化名)相约见面。自称22岁的兰兰实际年龄仅17岁,两人在邓云峰的出租屋里畅聊至次日凌晨3时许,邓云峰提出苟合要求遭拒后,凶相毕露强行施暴。后兰兰意欲打电话求援,丧心病狂的邓云峰勒掐兰兰脖颈致其呼吸不畅后,又持剪刀猛刺要害部位。12月6日,邓云峰因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邓云峰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