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刑事律师]男子与表姐发生性关系 携性爱视频勒索166万
27岁的湖南农民胡某与表姐发生性关系后,以公开性爱视频相要挟,勒索表姐及表姐夫166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并责令退赔61万元。
2010年10月间,胡某以公开其与38岁的表姐李女士发生性关系的视频相要挟,向对方索要16万元。拿到这笔钱后,去年3月至11月间,胡某再次勒索表姐夫姜先生150万元。随后,姜先生分三次给胡某汇去了45万元。之后,胡某继续索要105万元余款,还到姜先生的办公室内闹事,并将一件价值8500元的瓷雕损毁。后胡某被抓获归案。据悉,胡某已将索要到的61万元挥霍一空。
鉴于胡某大部分敲诈系未遂,其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