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交通律师] 男子酒驾撞死一对夫妇 逃离现场称怕遭人殴打
尽管人们知道酒后驾车违法,但类似的违法镜头还是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不断的“上演”。江苏新沂男子刘强酒后驾车回家,结果发生交通肇事撞到一对夫妇,事发后,极度恐惧的刘强为躲避遭人殴打而选择一逃了之。不幸的是,被他撞到的夫妇二人一个当场死亡,一个经抢救无效也没有醒过来。20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33岁的刘强是江苏新沂市人。2012年5月13日中午,刘强和朋友在新沂某饭店吃饭,并喝了啤酒。下午2时许结束,刘强驾驶着朋友的一辆小型黑色轿车沿新沂市某道路由北向南行驶回家,而此时,陈浩正驾驶着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孙莹行驶在另一条路上。刘强驾车行驶至某交叉口地段时,由于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当他看见前面通过路口的陈浩夫妇时,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车子已经撞上了陈浩二人的三轮摩托车上。刘强下车一看,顿时傻了眼,陈浩夫妇二人躺在数米外的地方已不醒人事,刘强这时明白闯了大祸。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刘强一时惊慌失措,竟不知道该如何做才好了。迟疑了几分钟后,失魂落魄的刘强让朋友代为报警后,选择弃车逃离了现场。当120急救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确认孙莹已经死亡,而陈浩则被送往医院抢救,但还是为时已晚,他也没能被抢救过来。经法医鉴定,孙莹符合颅脑损伤死亡,陈浩符合内脏损伤死亡。
其后不久,逃回家的刘强将此事告知父亲后,在父亲的劝导下于当日晚上7时许主动到了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检测,刘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庭审中,刘强当庭表示认罪。刘强称,事发后他看到一男一女倒在地上,吓得不知所措,因为事发现场就在被害人村旁,害怕呆在现场遭人殴打就光想着跑了,对此事很是内疚。当被问到事发当天到底喝了多少酒时,刘强说就喝了一瓶啤酒。
其后,刘强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种经济损失54万元,被害人的近亲属表示对刘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强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对路面情况观察疏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鉴于被告人刘强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