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刑事律师] 女子不堪忍受丈夫打骂找情人杀夫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因感情不和,妻子找来情人杀死丈夫,一中院昨天对这起杀夫案进行宣判,情人王刚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妻子刘花及参与杀人的王刚的弟弟王强则被判处无期徒刑。
女儿提交刑事谅解书
检方指控,被告人王刚、王强、刘花预谋杀害刘的丈夫苏强。1997年11月的一天下午,王刚、王强将苏强带至房山区长阳镇刘花之妹的租住处后,王强扼压苏强的颈部,王刚持木棍猛击苏强的头部数下,致苏强重度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三被告人作案后共同逃离,后于2011年分别被抓获归案。
作为受害者家属,苏强的女儿和妹妹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家属认为,由于被告人王刚、王强的行为,给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二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万元。与此同时,家属放弃了对被告人刘花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女儿苏某还向法庭提交了对母亲的刑事谅解书。案件审理期间,王刚家属已替其赔偿被害人家属1万元。
情人间相互推脱
庭审阶段,面对检方的指控,王刚辩解称“是刘花首先提议杀害苏强的,她不去找我,我绝不会干这事”,而刘花则表示“我其实没想杀死苏强,当时只是对王刚说说气话而已”,王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
王刚供述,他1996年认识了苏强后搬到他家居住,同时王刚也认识了刘花,二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1997年10月,刘花多次找到王刚,让他帮忙弄死苏强。经过一番商量,王刚找来弟弟王强,让其假扮租户租住到苏强家,并趁机把苏强灌醉,带到提前准备好的出租屋内将其杀害。眼见苏强奄奄一息,王刚又从裤兜里拿出一个装着农药的针管,把半管农药灌进苏强口中。
刘花则在口供中声称,当初是王刚说想把苏强弄死,“我说教训教训苏强,揍他一顿就算了,我跟王刚说让他教训苏强的话有三四次”,说完这话十多天后,王刚告诉刘花说已经把苏强杀了,“我听后挺害怕,也没问他怎么弄死的,和谁一起弄死的”。
两人婚后多次吵架
刘花多次提到自己常年遭受丈夫苏强的打骂。这一点,刘花的家人和邻居,甚至苏强父亲的证词中也都有所提及。
刘花父亲表示,1997年刘花回家时曾提出要离婚,原因是苏强不干活,还把刘花的工资都花了,二人平时经常打架,苏强甚至扬言要杀其全家。1997年9月的一天,苏强带人来到岳父家,当着岳父的面把法院给的离婚传票撕了。
苏强父亲的证言显示,儿子和儿媳夫妻关系不好,苏强到外边打麻将不务正业,刘花看不上他这些行为,两个人老打架,后来就一直闹离婚。刘花单位的同事也证明,从1996年开始,刘花与丈夫经常吵架,有时苏强还会来厂里闹,不让刘花上班,厂里怕闹出事还曾让刘花注意一些。
三人分别被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氏兄弟及刘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王刚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并揭发同案犯王强的共同犯罪事实,且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王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刘花到案后揭发同案犯王刚的共同犯罪事实,且在审判期间取得其与被害人苏强共同生育女儿的谅解,故可对三被告人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文中均为化名)(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