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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事律师] 丈夫醉酒后在亲戚家坠楼身亡 妻子索赔57万

 

发表时间:2012/11/8 10:19:54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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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民事律师] 丈夫醉酒后在亲戚家坠楼身亡 妻子索赔57万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丈夫醉酒后从亲戚何某家的窗户外坠楼身亡,认为何某夫妇未尽到及时看护责任,张女士和两个孩子将何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承担60%的责任,索赔近57万元。此案昨日在通州法院开庭。庭审中,何某的妻子称,张女士的丈夫李勇(化名)酒后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丈夫恰巧敲门回家,李勇趁她开门时爬出窗外躲藏不慎失足坠落。

  原告:

  丈夫醉后坠楼身亡

  张女士起诉称,今年7月20日中午,其夫李勇(化名)与陈女士一起吃过午饭后送对方回家,因陈女士的丈夫何某约李勇下午一同外出,所以李勇就在陈女士家中等候。下午4点多,何某外出归来,李勇从被告家中窗台坠下。后经附近邻居报警,警方到达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勇为高坠死亡,酒精检验达醉酒状态。

  张女士认为,陈女士明知李勇处于醉酒状态,却未尽到及时看护和照顾义务,因此夫妇二人应对其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索赔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近47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被告:

  死者自己藏到窗外

  昨天,陈女士在法庭上说,当天中午,李勇因心情烦闷约她出去吃饭,席间还喝了三两白酒。李勇开车将她送回家后又敲门进屋并将门反锁,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自己起初不同意,因对方坚持才妥协,恰巧丈夫何某回家,因门被反锁没有打开,李勇就趁自己给丈夫开门时爬出窗外躲藏,不慎失足坠楼导致身亡。陈女士认为,李勇坠楼死亡完全是其自身过错造成的。不仅如此,李勇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事后,我的精神也遭受严重打击,应当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是我而不是原告。”陈女士说。

  何某则表示,李勇和他是亲戚,两家人关系不错。当天自己没有和李勇约好外出。“我家窗户不存在安全隐患,李勇本想打开放空调的隔断站在上面躲藏,但因隔断有个插销而没有打开。”他们认为,李勇失足坠楼死亡,与他喝酒及窗户质量都没有关系。

  据悉,陈女士事发后曾对警方说,丈夫敲门时,她本想开门后将事情说开,但遭到李勇阻止。她打开门后,发现在屋里的李勇不见了。后来她打开窗户向楼下看,见有人躺在地上,给李勇打电话先是没有人接,再打就是警察接的电话,“我和丈夫下楼后发现李勇死了。”

  代理人:

  被告未尽监护义务

  原告张女士则否认丈夫约陈女士出去吃饭,她认为,从警方的询问笔录中可以看出,何某回家后发现屋内门窗关闭,这也进一步印证了该窗是李勇爬出窗外后关闭的,陈女士对李勇爬出窗户采取放任态度。

  张女士的代理人认为,可以推定陈女士在听到丈夫敲门后出于极度恐惧而提出让李勇逃出窗外。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无意识或失去控制,那么相关在场成年人,应该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相应的监护义务,因此陈女士应对李勇的死亡事实承担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何某在回家后发现李勇从自家窗户坠落,并没有实施积极的救治,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由于双方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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