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律师] 男子因八旬老母要求分割拆迁款将其锤杀 一审被判死刑
因年近80岁的母亲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儿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气愤不已,竟翻墙进入母亲住处,用榔头朝老母头上连砸数下,锤杀了母亲。近日,一中院对这起“弑母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儿子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因拆迁款多次闹上法院
倪秀莲与刘新一系母子,两人的矛盾大概要追溯到10年前。2002年,倪秀莲起诉儿子夫妇,要求确认位于闵行区某村的几间房屋归其所有。后经法院工作,双方就房屋权属达成调解协议。
10年9月,上述房屋拆迁,刘新一分得3处安置房屋,并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款。随后,倪秀莲提出分房、分款要求,刘新一不同意。双方为此常常争吵,矛盾也随之日益加深。
因多次协商未果,2012年1月,倪秀莲再次起诉儿子、儿媳,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收到法院传票后,刘新一内心许久都难以平静。据刘新一妻子回忆:“那些天,他经常喝酒抽烟,情绪非常不好,不经意间还经常说一些银行密码是多少,股票账号、密码是多少,儿子有心脏病要照顾好之类的话,像是交待后事。”
查看开庭公告时被抓
11年2月16日晚9点,刘新一向妻子谎称有事去同事家,拿着装有榔头和金刚钻刀的袋子出了门。当晚12点左右,他翻墙进入了母亲倪秀莲的住处,用金刚钻刀划开玻璃,进入房间。当时,倪秀莲已经熟睡,刘新一用带去的榔头朝母亲头上连砸数下后离去。
事后,刘新一逃往浙江,在一个小镇租了一家农宅住下。今年2月28日,刘新一坐车回到上海,在本市一法庭外查看与其房子相关的案子的开庭公告时,被警察抓获。
一中院审理认为,刘新一故意杀死母亲倪秀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预谋作案,犯罪手段残忍,应予严惩。根据刘新一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一审法院判决刘新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