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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律师] 海南:41岁男子强奸10岁幼女 声称“幼女喜欢他”

 

发表时间:2012/11/21 13:23:4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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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刑事律师] 海南:41岁男子强奸10岁幼女 声称“幼女喜欢他”

  临高41岁男子强奸10岁幼女

  审讯时声称“幼女喜欢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无业的犯罪嫌疑人郑某雄将“魔手”伸向了年仅10岁女孩小文(化名):今年10月15日,在三亚某小学就读五年级的小文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途中,她又遇见了刚认识一个月的“叔叔”郑某雄。年幼的小文或许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将成为她的噩梦:“叔叔”郑某雄以带其到河西路城市乐园游玩为名,将她带到了城市乐园内草丛里实施强奸。事后,郑某雄交代她不要告诉家里人。

  让郑某雄没有想到的是,事发后,小文到医院检查时被诊断为阴部感染,需住院治疗。10月31日,其父亲蔡文(化名)带着女儿到新居派出所报案。11月2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郑某雄抓获。在审讯时,郑某雄竟声称是“小文喜欢他”。经多数突击审讯,郑某雄最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办案民警介绍,郑某雄是临高人。因涉嫌强奸,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幼女到派出所报案称被一男子强奸

  据办案民警介绍,10月31日下午5点半,一位父亲带着女儿来到了新居派出所,报案称年仅10岁的女儿小文遭人强奸。据报案人小文称,最近一段时间,她每天放学回家经过她家附近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名男子,对方的名字她不知道,只是平常都称呼对方为“叔叔”。这位“叔叔”总是主动上前与她聊天,就这样,几天下来,她与这位“叔叔”慢慢就认识了。之后这位叔叔还带她出去玩,甚至还有一回还带她到三亚湾游泳。

  据小文说,15日下午,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这位“叔叔”,“叔叔”郑某雄以带其到河西路城市乐园游玩为名,将她带到了城市乐园内草丛里实施强奸。小文称,“叔叔”让她不要告诉家里人。

  “事发后,小文回到家里,感觉阴部十分疼痛,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加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其父亲的一再追问下,最终小文如实将事情经过告诉了父亲,得知此事后,蔡文立即带着小文到医院进行检查,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小文阴部被感染,需要住院治疗。

  办案民警称,小文在治疗近半个月的时间后,10月31日,其父亲蔡荣带着女儿到新居派出所报案。据小文回忆道,每次这位叔叔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3至4点,或者是周六、周日上午12点左右会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厅出现,每次都会骑一辆黄色的电动车。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声称是“幼女喜欢他”

  据办案民警介绍,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随即立案进行调查。民警根据受害人家属所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活动时间及路段,进行蹲点守候。11月2日,最终在小文家路口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郑某雄抓获。

  “一开始郑某雄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而在面对受害人小文的当面指认,而郑某雄声称是“小文喜欢他”。经过警方3个多小时的突击审讯,郑某雄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如实交代了其在11月2日下午对小文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同时,郑某雄还交代了10月8日下午,他带着小文到三亚湾游泳时,对小文进行猥亵的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强奸,犯罪嫌疑人郑某雄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河西分局刑警队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雄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论处。同时民警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帮孩子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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