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刑事律师:痴情女子挪用500万公司资金借男友放贷 双双获刑
为了让男友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放贷赚利息,浙江温岭一痴情女挪用单位500多万资金借给男友,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两人均构成挪用资金罪。
朱亮是浙江安吉人,赵灵芝是浙江温岭人,两人都是26岁,大学时两人恋爱。毕业后赵灵芝到老家的台州森林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公司)任出纳,朱亮则在绍兴经商,做纺织设备销售。
法院查明,2011年5月9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朱亮利用赵灵芝担任森林公司出纳的职务便利,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指使赵灵芝每次以人民币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的数额,先后33次从森林公司使用的“叶素琴”、“应珠兰”、“颜呈瑶”等银行账户中取出现金共计514.30万元,分别存入朱亮及其家属的银行账户。
朱亮将514.30万元用于借贷给他人赚取利息以及归还个人借款等。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朱亮仅归还给森林公司93.50万元,至今仍有420.80万元未予归还。
据朱亮说,他拿到钱后,借出去的钱动辄百万,但有些甚至没有借条。
据了解,除挪用公司514万外,赵灵芝此前还将自己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10万元给了朱亮,“我知道他不是喜欢我,他身边也有很多女人,我也知道,可是我就是很喜欢他,我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法院认为,朱亮和赵灵芝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系共同犯罪。遂据情节判决朱亮有期徒刑7年6个月,赵灵芝有期徒刑5年6个月;继续追缴朱亮、赵灵芝犯罪所得420.80万元,退还给被害单位森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