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 浙江:七旬老汉婚外恋签下95万欠条 分手后被追债

 

发表时间:2012/11/10 18:5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律师 ,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咨询电话:13878124891  [南宁律师] 浙江:七旬老汉婚外恋签下95万欠条 分手后被追债

  浙江嘉兴一73岁的老人郑发数年前结识比自己小近30岁的王花,两人开始婚外恋。期间,为应付二人开销,郑发多次写下欠条,共计95万,而借款来源则是小三王花的哥哥。在郑发与王花分手后,他和妻子阳惠被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债务。

  据了解,大概七八年前,郑发背着妻子在外面结交了一名比自己小近30岁的女友王花(化名)。在郑发和王花交往的这段时间里,两人的经济开销很大,郑发在金钱上无法满足王花的要求,就让王花向其他人借钱,再由郑发来还,王花就向自己哥哥王简借钱。

  事后,王花要求郑发签下多张借条,累计金额达到95万元,且均为夫妇二人签名。

  除一张15万的欠条郑发以做生意借款为由要求妻子签了名外,其他欠条上妻子的签名都是郑发模仿的。

  今年,郑发与王花分手了,王花的哥哥便拿着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郑发及其妻子归还95万元借款。

  被起诉后,郑发现在悔不当初,表示自己对于欠债没有什么好说的,但妻子阳慧对其借款确实毫不知情,自己很对不起妻子,恳请此事不要牵连到妻子。

  这95万元欠款里面,有30万欠款阳慧以为是丈夫郑发做生意往来的钱,已经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阳慧在一张金额为15万元的借条上签名,应当认定阳慧和郑发是此笔借款共同借款人。对其他借款,阳慧毫不知情,原告也无证据证明郑发夫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故阳慧未签名的四份借条共计80万元为郑发的个人债务。阳慧曾汇给原告30万元,其中一笔15万元应当认定归还其在借条上签名的借款,另一笔15万元应抵扣郑发的借款,故郑发尚欠借款本金65万元,为郑发的个人债务。

  最终,平湖法院判决被告郑发返还原告王简(化名)借款本金6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驳回王简的其他请求。(完)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南宁律师,南宁优秀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更多与 南宁律师,南宁优秀律师,南宁大成律师 相关新闻:

·已婚男偷情被拍下裸照 遭逼迫写下25万元欠条·夜场女孩遭扒光拍裸照 被逼写万元欠条
·夫妻闹离婚争家产 妻子找闺蜜扮债主打90万欠条·离婚男子为多分财产做26万元假欠条
·南宁借贷纠纷律师:欠条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怎么·夫妻二胎生下三胞胎 为上户口打欠条交罚款
·[南宁律师] 小三转正不成逼情夫写30万元“情感· 父母欲用孩子压岁钱买车 女儿称先打欠条

 
上一篇[南宁刑事律师] 长沙:女子告情夫强奸 情夫心生恨意怒砍对方
下一篇[南宁刑事律师] 女子遭性侵后被杀害双胞胎兄弟DNA一致难寻真凶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