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关注:据郑某供述,2009年至2012年4月20日间,他利用之前在商务调查公司的客源,通过自己的公司买卖公民信息。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北京和外地的执业律师。当律师委托郑某查询公民或企业信息时,郑某首先通过QQ联系一个名叫张明(化名)的人帮助查询。查好后,张明通过QQ将郑某所需的信息传给他,并按照每条1150元的价格收费。郑某得到信息后,以2150元的价格出售给委托查询的律师。郑某说,只有查询的信息有效时,他才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如果信息错误,他只收取“成本费”。
郑某利用自己经营的北京喜锋永顺商务服务公司,通过网络获取企业、个人工商档案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出售给律师,非法获利5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郑某供述,2009年至2012年4月20日间,他利用之前在商务调查公司的客源,通过自己的公司买卖公民信息。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北京和外地的执业律师。当律师委托郑某查询公民或企业信息时,郑某首先通过QQ联系一个名叫张明(化名)的人帮助查询。查好后,张明通过QQ将郑某所需的信息传给他,并按照每条1150元的价格收费。郑某得到信息后,以2150元的价格出售给委托查询的律师。郑某说,只有查询的信息有效时,他才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如果信息错误,他只收取“成本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他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主动承担罚金等,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