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福州一家单位会计3年间贪污300多万被判15年

 

发表时间:2012/1/25 15:45:35 来源:福州晚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福州一家单位由于在财务管理上过于宽松,允许出纳与会计相互代理工作,让会计钻了个大空子,3年间“蚂蚁搬家”般地采用虚列支出、银行提现不入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涉嫌贪污公款300余万元。

 

  这名会计在准备卷款潜逃时被抓获,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福州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该案件的调查审理过程中,这家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逐一暴露出来,发人深省。

 

  首先,这家单位的领导缺乏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防范意识谈簿,尤其是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足。比如,这家单位的财务人员在使用单位公章时,对现金支票的一般要素,如必须填写齐全、防止涂改,在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应用“¥”字打头、数字填写应完整清楚等常识都不了解,缺少必要的风险应对措施。

 

  其次,该单位的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不履行职责,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执法人员根据对该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调查,发现这家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职责分离制度,竟然允许出纳或会计请假时相互代理工作。自2008年起,该单位的银行对账单都由会计领取,而且出纳没有按月编制《现金及银行结算户存款收付报告》,也没有与会计及时对账。该单位还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的缴交、保管、退还全部由会计一人负责,以至于让会计钻了个大空子,贪污了300余万元公款。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杨林)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贪污罪、挪用公款的区别,贪污罪的定罪标准,贪污罪的最高量刑
更多与 贪污罪、挪用公款的区别,贪污罪的定罪标准,贪污罪的最高量刑 相关新闻:

·熊潇敏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一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私吞惠农网酬金可否认定为贪污行为
·石某涉嫌贪污案(已委托)·9月30日熊潇敏律师在南铁中级法院开庭
·8月31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南宁律师:对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第十七条适用的
·陈某林贪污案(已委托)·南宁刑事律师:利用公款替上级领导还债构成贪

 
上一篇北京市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酒后强奸按摩女未遂获刑3年半
下一篇嫖客不满“服务”将卖淫女捆绑弃置致其死亡被判无期徒刑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