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死的。我最听你的话。我没死我就是孙子。”清晨6点多,小英(化名)给男友发完这条短信后,在男友家中,从6楼纵身一跃,结束了她22岁的生命。
她为男友堕胎,却还是遭抛弃,最终在收到男友 “你他妈去死吧”的刺激短信后,选择“听话”地“去死”。
小英的父母认为,是小英男友及其父母的残酷与冷漠杀死了小英,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
近日,海沧区法院针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22岁女孩纵身跳下六楼
2010年12月17日,凌晨4点多,老胡突然被妻子叫醒——妻子发现小英的房门开着,人不在了。老胡急忙打小英的手机,能打通,但都被掐断了。老胡担心女儿出事了。凌晨4时42分,他给小英发了第一条短信,不久又发了一条。
5时39分,小英回复了,短信中说:“爸爸妈妈对不起。我走了。我最听刘军的话了。他说‘你他妈去死吧’。他叫我干吗,我就干吗。来世再孝顺你们。对不起爸妈你们。女儿不孝。”短信里还说,她正在男友刘军(化名)家里。
对老胡一家人来说,小英的自杀毫无征兆。她原本开朗、乐观,在南京一所高校上大三,原本有着美好的未来。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会走上绝路。
事后,老胡才知道,小英是在凌晨3点多悄然离家,打车从杏林来到男友刘军位于海沧的家中。当时刘军还在学校没回家,他的父母让小英进了门。
当天清晨6点多,一个人在客厅坐了一夜的她,从刘军家客厅的窗户纵身跳下,结束了自己22岁的生命。
求生机会一再被错过
一开始,其实小英也有求生的意愿,并不想死。
小英自杀前曾给刘军发了这样一条短信:“如果我们没有过关系,我没有流产过,那我不会像现在这样。这所有都是我的第一次。”
但刘军没有回应。于是,小英又发短信说:“我爱你永远。我们永远在一起的。不论我在哪。”小英还央求男友说:“别叫我死好吗”,“如果你真的想要我死,那你可以当面跟我说,你没叫我死,我不会死的,我没死就表示我们依然在一起”。
但是,刘军的回复让小英更加绝望,他对她说:“你滚吧,一辈子,别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妈的,没见你这种女的。”“流了6次产,是谁的责任?你觉得怀孕是一个人的事?”“你要死不关我的事,烦我没用。”
小英一直在向刘军哀求,直至临死前,她还在发给刘军的短信里这样说:“我最听你的话,你要我死我就去死。”
老胡对记者说,整个丧葬期间,刘军一家都不露脸,态度很冷漠,只是说资助30万元,好像施舍一样。
为此,小英父母将刘军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法庭激辩
女孩之死谁该负责?
胡先生说:“我们不缺钱,告上法庭只是希望他们赔礼道歉,告慰女儿在天之灵。20多岁就这么走了,家人的心理创伤是一辈子的,我们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寻求心灵的安慰。”
胡先生认为,小英的自杀,与刘军有关。正是刘军一个多月来的侮辱、谩骂和对感情不负责任的态度,把小英逼到了崩溃的边缘。而且,刘军移情别恋在先,伤害小英在后,又不断地进行言语攻击,导致其产生轻生念头,因此应对小英的死负有责任。
庭审中,刘军答辩说,他并不存在“移情别恋”,和小英只是普通网友的关系。刘军短信中的一些重话,是在被小英反复纠缠之后,忍无可忍的爆发。
刘军的代理律师也说,刘军的本意中根本没有要逼小英死的意思,小英的自杀是其自身性格缺陷导致,她心理承受力不足导致的自杀行为,不应归咎于刘军。
此外,小英父母还说,刘军的父母也有责任。小英自杀时,正和刘军的父母同处一屋。结束生命前,她还向刘军母亲发了诀别短信。对此,刘母解释说,她当时正在睡觉,醒过来的时候才看到短信,已经是早上。
对此,胡先生感到不可思议:“一个女孩半夜跑到你家,你不觉得不正常,还能安心去睡觉?”
法官说法
放任他人自杀承担三成责任
近日,海沧区法院针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认为,小英作为成年人、在读大学生,理应知道生命的宝贵。小英自行结束生命,主要是因其不能理智面对情感纠纷,从而选择极端行为所致,即主要是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
但是,在民事侵权的层面,刘军在小英死亡前发给其的短信显然具有强烈的刺激性,且在小英表明已有轻生念头后,未能予以注意并采取适当措施,存在一定过失。
此外,对于小英凌晨到家中,刘军父母既然接待小英进入家中,就应该对小英尽到后续的相应注意义务。但是,刘军父母让小英独自留在客厅显然未善尽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失。
因此,一审判决要求刘军及其父母三人连带承担30%的赔偿责任,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万多元给小英的父母。(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