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 妻子反复找小三索要“赔偿”被判刑
发现丈夫出轨,妻子为报复小三,多次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并索要3万元赔偿。13日,新沂法院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
发现丈夫暧昧聊天内容
35岁的新沂人李某与丈夫陈某结婚多年,两人经营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家上网时发现丈夫的qq号在线,并无意中发现了丈夫与一女子的聊天内容十分暧昧。李某遂找来丈夫以死相逼追问实情,陈某交代与女网友彭某从2010年就开始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痛恨之余,李某准备找彭某算账。
去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李某将彭某约至城区一家饭店的房间 。刚一见面,李某上前就打了彭某几个巴掌,并将彭某的项链、戒指(经鉴定价值3450元)及1000元钱强行拿走,同时要求彭某拿钱“赎罪”,否则就将事情告知彭某的家人、朋友,让她没有脸面活在世上。
彭某十分惧怕,同意李某提出的赔偿3万元了结此事。于是,李某令彭某写下借款3万元的欠条。
中秋节后,李某找到彭某,让其将钱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彭某于当晚10点多钟向该账户内转入3万元。但李某并没有善罢甘休,不久,她又找到彭某进行辱骂和威胁,欲再次“索赔”,开价2万元。彭某无钱给付,当场拒绝,遂向警方报案。很快,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李某所敲诈钱、物全部被追回发还给彭某。归案后,李某懊悔不已,“我以为彭某和我丈夫偷情,让我受到伤害,我找她索要赔偿是应该的,她应该为此赎罪,但没有想到触犯了法律。”
法院审理
反复索要“赔偿”被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报复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够全部退缴赃款,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并可以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