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业主购房13年未获产权证 起诉开发商一房二卖获赔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开发商收了购房全款后,承诺一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业主等了13年,却发现开发商已将房子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房产证,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日前,法院判决双方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房款并赔偿业主损失。

 

  19982月,市民郑先生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该开发商开发的东丽区某小区房屋一套,总房款7.5万元。合同约定:郑先生交齐购房款后,开发商承诺由其在一个月内办理产权证事宜。当日,郑先生交齐房款,开发商交付房屋。此后,开发商一直没有通知郑先生办理产权证。直到20109月,郑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子已于2006年被开发商卖给他人,并办理了产权证。

 

  郑先生于是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其购房款7.5万元,并支付7.5万元违约赔偿金。

 

  法庭上,开发商认可已将房屋出卖的事实,对原告主张的解除原、被告之间购房合同及要求退还购房款7.5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对于原告要求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其表示当时已经积极联系原告办理产权事宜,故只同意给付3.4万元作为赔偿金。对此,开发商提交了20069月被退回的挂号信两封,收件人是原告,信件内容是询问收件人是否购买诉争房屋,如果购买尽快与被告联系。

 

东丽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将房屋再次出售,该行为系违约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法院照准。合同解除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房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付7.5万元违约损失的诉讼请求,被告虽辩称其已履行了积极联系原告办理产权证的义务,但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已经通知到原告,故对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根据相关法规,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数额没有超过已付房款的一倍,但考虑到办理产权证手续需要原、被告双方的配合,且原告在购买房屋后长达十几年之久未积极行使向被告主张过户的权利,故将赔偿金数额酌情调整为6.5万元。(通讯员丽研记者陈遇冬)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购房中应注意什么问题?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
关键词:广西房产律师,南宁房产律师,南宁资深房产律师
相关新闻:

·男子买房产权证登记错名 21年后成无房户·男子伪造产权证书一房二卖被以合同诈骗罪获刑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