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蒲山村的齐德凤,中午睡觉时迷迷糊糊感觉6岁的儿子在屋里玩耍打扰了自己的美梦,气愤之余对6岁的儿子撵打,最后发现被打者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邻居家到自家玩耍的同龄孩子。怕邻居找上门理论,她竟残忍将邻居家6岁孩童掐死。移动尸体过程中,她的困意又上来了,竟丢下尸体返回屋中继续睡觉。法院审理过程中,其丈夫不愿承担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部分赔偿,请求法院判处其妻子死刑,以免这个“惹事精”继续给家里添乱。昨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齐德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4月10日中午,被告人齐德凤在家睡午觉期间将来家里玩耍的邻居家6岁孩童谢瀚(化名)误以为是自己同岁儿子进行打骂,在打骂过程中其发现打错人了,因害怕邻居家发现孩子被打为此事报复,她顿生恶念,遂用木棍、铁锤打击谢瀚头部,并用扼颈、捂嘴等手段最终致谢瀚当场死亡。后齐德凤欲将尸体转移至楼顶阳台,在转移过程中因其气力有限,松手休息时,尸体不慎掉至邻居家院内。被告人齐德凤当日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负责审判该案的审判长李显娥告诉记者说,事后被告人齐德凤交代,移尸过程中,自己没力气了就随手把尸体放下,缓过劲来发现尸体掉到邻居家院里了,加上自己困意又来了,就回家继续睡觉了。“她是在梦中被民警抓获的。”
经刑事医学鉴定,齐德凤系抑郁症、限制责任能力。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受害者家属提出12万余元的经济赔偿。但在调解期间,齐德凤的家人不愿为她这个“惹事精”承担一分赔偿责任。其丈夫向法官请愿:她这个“惹事精”给家里造成了多少麻烦?家里都被她折腾的穷的一分钱都没了,只有请求法院判她死刑,以命抵债。
案件判决后,主审法官李显娥很困惑。她告诉记者,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案子。杀人者患有抑郁症,属限制责任能力,若其家属有能力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方经济损失,法院在量刑上会考虑减轻处罚。但被告方家庭一贫如洗,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穷人”的悲哀,他们只能选择“以命抵债”方式来解脱尴尬处境。对于其“冷漠”的丈夫,我们也不好做任何评价,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此案暴露出来的各类诸如特殊人群、贫困家庭人员犯罪等问题,需要健全法治、救济制度、品德教育等制度、措施来加以解决。 (河南法制报 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张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