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 新司法解释获赔37万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丈夫怀疑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起诉要求和妻子离婚并赔偿自己的损失,同时分割妻子名下的房屋。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妻子赔偿丈夫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2万元。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公布并施行,根据其规定,丈夫李先生获得了一笔补偿款。

 

  结婚多年发现女儿非亲生

 

  李先生今年33岁,是一名厨师。其妻子陈女士比他大3岁。2002年,二人经人介绍认识,于200312月登记结婚。第二年9月,女儿小莉(化名)出生。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之后不久,李先生怀疑小莉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今年3月,李先生将妻子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同时要求妻子赔偿孩子的抚养费7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金40万元。

 

  面对丈夫的起诉,陈女士始终坚称小莉就是李先生的亲生女儿,于是,李先生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的申请。鉴定结论显示,李先生并非小莉的生物学父亲。对于这个结论,陈女士无言以对,同意离婚。

 

  但是,对于共同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二人争执不下。这套房屋是陈女士200311月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总价款为19万余元。当时,陈女士支付了首付房款4万余元,向银行贷款金额为15万元,期限是19年,房产登记在陈女士名下。截至今年6月,李先生和陈女士夫妇二人共同还贷9万余元,尚有贷款余额10万余元未偿还。经专业机构评估,这套房产目前价值总额为105万余元。

 

  丈夫索精神赔偿获支持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同时由于陈女士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较大过错,孩子并非李先生亲生,这一情况导致李先生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并承担了本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法院因此支持了李先生要求的精神损害以及返还抚养费的要求。

 

  案件中存在争议的房屋,是陈女士于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且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昌平法院认定该房产归陈女士所有,但尚未还贷的部分应由陈女士负担。另外,陈女士还应当补偿李先生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共计25万余元。

 

  近日,昌平区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陈女士支付李先生抚养费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经济损失25万余元,以上共计37万余元。

 

晨报记者 何欣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女儿非亲生,索精神赔偿,咨询南宁婚姻律师
关键词:广西婚姻律师,南宁婚姻律师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 男子结婚4个月当爹 离婚后发现女儿·男子离婚1年才知女儿非亲生 起诉获抚慰金赔偿
·丈夫不介意女儿非亲生 出轨妻子上诉离婚被驳回·亲子鉴定发现4岁女儿非亲生 法院判妻子赔偿18
·养育17岁女儿非亲生 男子痛不欲生起诉妻子·抚养11年方知女儿非亲生 男子起诉妻子获赔3万
·男子发现11岁女儿非亲生 起诉前妻获赔赔偿3万·男子疑女儿非亲生 诉请法院推定无关系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