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中法 窦若穹 本报记者 刘晓平) 一名普通的铁路职工却冒充军官,假借帮人入伍、购房等名义,伪造材料5次行骗,涉嫌骗取他人财物200余万元(详见本报8月30日9版《冒充军官获得200余万元》报道)。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胡某今年30岁,原是上海铁路局合肥客运段职工。据检方指控,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胡某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联勤部校级军官,以帮被害人李某的妹妹、外甥女到部队当兵的名义,先后骗取了李某现金13万元,银行汇款40万元。为此,胡某制作了虚假的入伍通知书等文件交给李某,后退还李某10万元。
2010年3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以帮被害人王某低价购房的名义骗取165.3万元,为此,胡某制作了虚假的“购房退款申请表”等文件交给王某的朋友李某。2010年8月,胡某返还王某34万元。
此外,胡某还以帮他人办理土地证、上军校、介绍工程的名义,骗取李某现金48.6万元,骗取张某亲属现金17.6万元,骗取宋某现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