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哥哥做生意,女出纳挪用公司7130万元,并骗取公司价值300多万元的轮胎给哥哥公司使用。29日,兄妹二人被控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同时在广州中院一审再次开庭,公诉人出示新证据称,女出纳系国家工作人员。该案目前已审理完毕,不日将宣判。
邱玉玲是湖南隆回人,现年34岁,案发前在广州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任出纳员。她的二哥邱慧凌今年39岁,2000年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三年。公诉人指控称,邱玉玲在2005年9月至2009年10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司共计7130万元给邱慧凌所在的长沙华城轮胎贸易有限公司或邱慧凌所经营的公司使用,另伪造中国银行322.6万元的电汇凭证传真至广州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骗取相应价值的轮胎后,将这些轮胎占为己有。为防止被发现,兄妹俩在挪用新一笔公款时都将之前挪用的补上。不料,2008年的雪灾导致轮胎销售受阻,钱没能及时还上。目前,仍有4600多万尚未归还。
29日庭上,公诉人出示新证据称,邱慧凌已收到了邱玉玲发送的轮胎,并且案发时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属国有公司,邱玉玲系国家工作人员。但邱玉玲的辩护人对她系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存疑,并认为收据仅显示邱慧凌收到了部分而不是全部轮胎。对于这些指控,邱慧凌供认不讳。此外,邱玉玲的辩护人还认为,邱玉玲有自首情节,法院应当轻判。
在被告陈述阶段,邱玉玲声泪俱下:“希望法院能够对我哥也轻判。”(记者 董柳 实习生 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