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被拐17年后索赔 遇法律维权瓶颈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邱妍)6岁时被人拐卖外地,17年后通过网站和亲生父母团圆,男青年甘林的故事让人感慨。而如今,甘林又遇到了法律维权的瓶颈。今年6月,他向人贩子索赔17万元,却只获赔28元。昨日,甘林状告人贩子的案子在广州中院二审。甘林和其父母提出向人贩子邱文龙索赔17万元精神损失。由于被告邱文龙正在服刑,缺席了昨日的庭审。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直击】索赔精神损失费 生母当庭落泪

 

  1993年,广州人甘林在6岁时,被父亲好心收留打工的邱文龙拐卖,17年后甘林找到亲生父母,邱文龙被捕,并在越秀区法院获刑6年。甘林的父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然而依法不能被法院受理。

 

  今年6月,该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甘林除了索赔17万,还索赔被拐当天穿的一件新衣服价值28元,海珠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邱文龙赔偿甘正洪一家经济损失28元。

 

  对于为何请求法院判赔17万元精神损失费,原告律师蔡险峰在法庭上称,甘林被拐时年仅6岁,这17年来,甘氏夫妇多次辗转广东、湖南、湖北、福建各地苦苦寻找自己的儿子,又因为丢失儿子而深深自责,事业和家庭也因此遭受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这个家庭关了自家开的店,不顾一切地寻找儿子,实际损失远远不止17万元。依据有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考虑被告人还在服刑和经济承受能力,才仅仅提出17万元。

 

  “当年被拐卖的经历一直影响甘林,几经转手、改名换姓给他带来的痛苦难以消除,他们一家人都无法原谅邱文龙。”蔡律师说人贩子邱文龙多年来就住在甘林所在的县,自己也生育了儿女,但他从不反悔拆散他人骨肉的行为,放任甘林一家的痛苦与日俱增,这种精神损害必须赔偿。当蔡律师陈述至此,甘林生母杨治芳潸然泪下,不时用手帕擦拭眼角的泪水。

 

  由于被告邱文龙正在服刑,缺席了昨日的庭审。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以案说法】受害人获精神赔偿案例较少

 

  代理律师蔡险峰称,就他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被拐卖儿童的亲属成功获得精神赔偿的案例国内目前还比较少见。他认为,这除了不少受害者家属没有适时提出索赔请求外,法院依据有关司法解释不支持索赔也是原因之一。

 

  原审海珠区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不予受理,故对原审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损失费17万的请求不予支持。因此,原审法院在判决中驳回了原告的这项诉讼请求。

 

  蔡险峰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然而在实践中,《侵权责任法》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而刑事案件又一刀切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了被拐儿童索赔难的困局。

 

蔡险峰呼吁在审理被拐卖者的民事诉讼赔偿案件时用足、用好法律,通过民事判决真正震慑犯罪,弥补这类犯罪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被害人的精神和物质损失。他同时提醒受害儿童家长,要尽可能留下在寻找儿童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所有证据,以备索赔之用。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拐卖儿童罪负何刑责,提出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咨询南宁资深刑事律师
关键词:拐卖儿童罪,广西刑事律师,南宁刑事律师,
相关新闻:

·[南宁律师] 李文星家属起诉BOSS直聘获法院立案·广泛关注:消费者高价索赔,到底算不算敲诈勒
·男子遇车祸去世 结果两名“妻子”来索赔·5岁儿童从家属区健身器跳下身亡 家属告学校被
·[南宁律师] 男孩骑小黄车摔成重伤家长索赔10万·男子因妻杀人入狱 妻子7年后要离婚被索赔98万
·[南宁律师] 52岁保姆在雇主家晕倒死亡 家属索·老人见儿判决书晕厥身亡 家属向法院索赔130万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