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子后,为了探究死者是否怀孕,还将女子的腹部剖开找婴儿。25岁的宣威男子徐安累,因初恋失败产生报复心理,仅2009年,就残杀了两名年轻女子。去年,曲靖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以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其不服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驳回其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曲靖市中院二审原判认定,被告人徐安累因失恋后产生了报复女性的念头,于2009年8月2日23时许,在宣威市美奂广场草坪上对一年轻女子(怀孕)胸部、背部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后又将其腹部剖开寻找肚里的婴儿。同年9月23日23时许,在宣威市开发区农贸市场旁的缪家桥公厕附近,持刀将另外两名年轻女子杀伤,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10月26日,徐试图再次作案被抓。2010年12月30日,该院作出死刑判决。之后,徐安累上诉称原判量刑过重。今年5月,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该案。
近日,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上诉人徐安累无视国家法律,肆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二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应依法惩处,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徐安累存在智力障碍等问题,司法鉴定书证实,徐安累为边缘智力,作案时意识清楚,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属完全责任能力。因此,辩护人所提徐安累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记者田钿 通讯员黄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