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外情,在茅台镇一工地做工程项目经理的北京男子邢宇,勒死了自己已怀孕的情人杨琉(化名)。但31岁的邢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杀死情人的同时,也杀死了“自己的孩子”。邢宇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案发后法医鉴定证实,从生物学角度来讲,被害女子腹中的孩子,就是邢宇的。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邢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杨琉来自四川,原是某足疗中心的按摩小姐。她曾有一个恋爱多年的男友汪飞(化名),但始终没有结婚。恋爱期间,两人分分合合多次。
2008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杨琉与邢宇相识,两人随即坠入爱河。邢宇不知道,杨琉虽然做了自己的情人,却仍和旧爱汪飞保持着联系。
2008年9月,杨琉觉得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才知怀孕了。得知这个消息,杨琉并没直接告诉邢宇,而是拿着医院的检查书,找到了汪飞。2008年末,杨琉和汪飞举行了婚礼。
但事情并没因为婚礼举行而结束。2009年3月份,杨琉把结婚和怀孕的事都告诉了邢宇。并对邢宇说,肚子里的孩子是邢宇的。虽然邢宇不相信,但还是要求带杨琉去做DNA亲子鉴定。
2009年3月14日,邢宇带着杨琉到贵阳做胎儿DNA鉴定没有做成。邢宇说:“为了这事,两人在贵遵高速乌江站出口一直闹到晚上11点多。事发当晚,杨琉解下自己的鞋带,并把鞋带缠在自己的脖子上,要求他勒死她。心力交瘁的他在内心做了许久的斗争,终于还是把手伸了过去……”
勒死杨琉后,邢宇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与死去的杨琉,在车中躺了一夜。第二天天亮,邢宇开车回到贵阳家中,待到次日下午,邢宇开车把杨琉的尸体抛在贵阳小河海信工业园的一片竹林里,然后匆匆离开。路上,邢宇把勒死杨某的鞋带放在杨某的包里一齐扔在了南环线路边。同年4月14日,邢宇被警方抓捕归案。
“道德审判”双方都是“被告”
据被告人邢宇的辩护人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的程朝华律师介绍,本案是一个悲剧,不仅是情、理、法之间的冲突,也是情、理、法之间的统一。从邢宇与被害人之间的互发的短信记录显示,他们是相爱的,根本没有蓄意杀死对方的依据,从法律上说邢宇是本案中的被告,但从“道德审判”的角度,邢宇与被害人都是“被告”。被害人在结婚前就与邢宇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自己结婚以后,仍然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社会道德观上是让人不耻的。
按照中国传统观念,杀人偿命。本案中的被告邢宇判处的是死缓,是因为在案件中被害人在引发本案中,也存在一定过错,由此可以减轻对被告的法律责任。(贵州都市报 记者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