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过去,政府监管的责任更重了。在《社会保险法》中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垫付将给社保基金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经办机构不作为的话,社保基金可能就会没钱,所以今后社保的执法力度肯定会加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玲玲预测。
而在制度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流动性大的工作人员不用再担心缴纳社保之后无法转移的问题。
警惕企业重新注册逃避补缴
就像当年的《劳动合同法》一样,因《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一些不规范的企业。“现在已经不像以前,以前是企业挑人,现在是企业缺人,大部分企业的招聘到岗率只有70%~80%,所以我们怎么可能不给员工买社保?”易才集团总裁李浩表示,手下分派到几千个企业的十几万员工,都买了社保。然而,一些以前没有买社保的企业则忧虑重重。郑先生有一家规模900人的工厂,只给五六十名的骨干买了社保,还有800多的一线工人啥都没有。“怎么办?如果一旦要追缴的话,我都不知道要补缴多少?”即便按照2000元的缴费基数补缴,按照目前广州市缴费费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民企的缴费比例以大概20%来计算的话,一个人一个月就是400元,850个人,一个月就是34万元。而一旦要追缴,不计算滞纳金,一年就是408万元。
“一些企业会很头疼。”资深人力资源顾问李雄文告诉记者,如果要追缴历史欠账的话,矛盾也很多。李雄文表示,光一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问题,就导致一些企业选择关闭。而社保费认真追缴的话,不排除一些企业选择先停业,重新申请工商执照后再开业,以逃避历史欠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