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或者港澳地区,通常见到受到威胁的当事人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裁定,就是一般所称的“人身保护令”,欧洲使用已经非常成熟,已有约360年历史;但在中国则刚刚起步。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成了新中国有史以来广州第一份“人身保护令”。这份保护令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通过法官努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矛盾得以圆满解决,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再次得以和谐融合、共享天伦。
法院总结,这体现了法律保障弱势群体,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也体现法庭适当使用合理法律手段,体现了法律温馨一面。但由于种种原因,包括人身保护令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当事人并不了解该制度;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一部分家庭暴力受害者不愿也不敢寻求相应司法救济。
琐事起争执
她被丈夫打得全身淤伤
阿陆和阿张曾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恩爱夫妻。在大学期间,共同的爱好让他们出双入对,“只羡鸳鸯不羡仙”,毕业后,两人决意继续深造。阿张以优异成绩到重庆攻读硕士。阿陆也非常支持,一直等待阿张学业完成,而且他也通过努力达到自己学术的更高层次。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阿陆自幼与母亲生活,母亲给他的影响很大,他对母亲非常孝顺,甚至到了旁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程度:只要是母亲想的说的,他都依从母亲主意,而很少顾及旁人感受。对妻子他百般爱护,可对母亲又绝不割舍。俗话说,牙齿和嘴唇也有打架的时候。由于陆母久住家乡,观念、行为,甚至语言都与在大城市生活、接受现代高等教育的媳妇产生了差距,本来很小的事情,就成了一段导火索。
阿张回忆,早在2005年她在重庆读研时,阿陆就跑到学校,以怀疑她有外遇动了手。之后双方和解,双双到了广州工作后结婚。不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也许这就是生活:无论原来如何花前月下,现在也不免常常围着柴米油盐转;而分歧缘起,往往就是陆母及陆家事情等琐事,而且事情有越演越烈之势。阿张彷徨、苦恼、忧惧,但还没有想到用法律保护自己。
2009年,暴风雨终于降临到这个幸福家庭。
6月份那天的情景让阿张心悸:又是阿陆以没有关心陆母为由责备她。双方正在兴头上,阿陆将阿张按在家中沙发上一顿打,阿张头、臂、肚、腿等多处淤青。11月的一天晚上,阿陆又斥责她毫不关心陆氏老家事情,一把将阿张从床上抓起又上演“全武行”,致阿张头、鼻、腿等肿胀挫伤。2010年新年伊始,阿陆暴怒:信不信我将你打到住进医院。2011年3月,陆母患病,阿陆暴跳地对阿张称:我妈你要是看不到活的,你父母我要你连死的都看不到。
连串的家庭暴力和惊吓,使阿张再也承受不了。在严酷现实面前,她仍然采取了逃避。
2011年4月初,她趁阿陆带着儿子回家乡,凌晨时分悄悄搬离双方住处。
妻子出走,他到单位闹事骚扰
阿张无奈搬走,连同事亲友都没告知,只有最亲密的一个朋友知道她的新住处。但阿陆没有因为阿张的逃避而冷静下来,回头想一想自己的责任和前途。用他的话说,就是那时怒火上冲,脑子里都乱成了一团。往日的冲突和怀疑全都冲上心头,心中只有被人戏弄的愤怒。于是他丢下自己负责的项目,也不顾及自己高级知识分子身份了,疯狂地一心只想找到阿张一解自己的恼怒。
这天,阿张正在单位正常工作。从家乡回来的阿陆终于寻上门来。他不顾后果地带着3岁的孩子在门外喊叫,阿张当然不愿也不敢出来。一怒之下,阿陆举脚把门锁踹坏,冲进门来,扬言要与阿张同归于尽。
当时秩序一片大乱。幸亏大家将阿张围起来,保卫人员赶到才将事情暂时控制住,但冲动的阿陆始终在附近徘徊,最后守在单位大门口。阿张只好由别的门悄悄逃掉。
不过,阿陆后来终于又有点后悔了。他给阿张寄了一份“保证书”,称这10年来,阿张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他没有尽到责任,反而经常与她吵架,还动手打她,希望得到阿张原谅。由于没有得到阿张的回应,思前想后,阿陆似乎感到又被侮辱了,他给阿张发短信:带上儿子和你同归于尽。其后,又多次电话、短信威胁骚扰,继续在阿张单位附近跟踪守候。阿张觉察到自己越来越像被追杀的猎物,惶惶不可终日。她感觉,整天极度恐慌,对别人却不敢透露,不敢独自外出,不敢暴露住所,这种精神高度紧张的折磨,比肉体受伤更痛苦。
万般无奈之下,阿张终于被逼上梁山:向白云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律人士建议下,为避免进一步受到侵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由于在广州还是第一次,白云区法院从院长、庭长到法官高度重视,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出发,经严格综合审查证据,4月21日,法院依法作出了广州第一起人身保护裁定,并迅速将裁定书送达阿陆。
保护令生效,他冷静不想离婚
在中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相关立法尚未完善,人身保护令制度尚处于司法改革探索阶段,而且白云区法院并不属于最高院开展《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工作单位,但妇女合法权益责任让法院义不容辞,经上级法院批准,经审查申请人阿张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
一、 禁止被申请人阿陆殴打、威胁申请人阿张或其亲属;
二、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骚扰申请人;
三、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跟踪、窥视;
四、禁止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工作场所内对申请人进行人身威胁及妨碍申请人正常工作活动。
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将依法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裁定书发出当天,白云区法院分别向阿张现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关于协助执行人身保护裁定的公函,公安部门协助执行裁定。
经办的钟晓东法官表示,人身保护并不是最终目的,而仅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依照法律程序,他多次与阿陆约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重申违反裁定的法律后果。
阿陆未料到阿张会起诉,开始时,他还争辩道,只是偶尔因为争吵轻轻地打了阿张几下,不存在家庭暴力;还责问法院为什么要接受阿张的起诉。钟法官举出其“保证书”、短信、踹门等事实,阿陆对法院解释表示信服。
钟法官多次与阿陆谈话,对其进行教育。其后阿陆清醒过来,认识到其行为对阿张身心已造成严重影响,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将会导致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阿陆表示,自己本不想离婚,愿意接受人身保护裁定,按裁定要求履行。
下跪求妻原谅,最终重归于好
阿陆在人身保护令的法律尊严下冷静下来,又在法官的谆谆教育下深受感动;遂决定以实际行动与阿张言归于好。双方家属亲友也为曾经恩爱的这一对深深惋惜,都尽力调解他们的感情裂纹。
由于双方冲突,阿陆将孩子送到深圳交由亲属照看。这时的阿张已经在法律保护下重建了信心。不过,由于前期感到压力巨大,她没有接受和解建议。人身保护令仍然有效,离婚诉讼眼看势将到来。阿陆心中也深深自责。
挽危难于千钧一发,脱轨的列车终于免于倾覆。可是裂纹太深,即使有深厚的感情也非一日能够弥补,重建感情也需要一个过程。对此,法律似乎已经无能为力。
正在这时,一个契机终于让前期做了大量工作铺垫的事情峰回路转。
不久,孩子高烧到39摄氏度住院。孩子终归是娘身上的肉啊,阿张闻讯,在亲属陪同下立即赶往医院探望。这时,阿陆也在陆家亲属劝解下态度转变。看到变得憔悴的妻子,昔日感情顿时如同决堤洪水奔涌,他向妻子跪下,请求阿张原谅,一再表示愿意悔改,其后作出书面承诺。在双方家属劝说下,夫妻俩终于达成谅解。
2011年5月,阿张来到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诉讼,获得法院批准。
回过头来,双方都感谢法院。
经办法官钟晓东认为,“人身保护令”的出台,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开辟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这是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家庭暴力受害方的一项尝试。合上了眼前可以结案的一大沓卷宗,钟法官长舒了一口气:广州市第一起人身保护裁定,终于以“大团圆”结局,他和同事们都十分欣慰。这在目前全国不多的人身保护令案件中,也创下了一个“大团圆”的第一。为了这件“第一”的案子,一个多月来,平均每天都睡眠不足5小时,这回,也许可以睡个好觉了吧。
(注:文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律小贴士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提供病历、照片、报警回执等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两种,紧急裁定有效期15日,长期裁定有效期3个月至6个月。 记者 邝穗雄 通讯员 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