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21日电(赵静 通讯员 王勇)结婚十年后妻子不幸病逝,还没回过神来的丈夫却被岳母一纸诉状告至法院,称自己与妻子的结婚证是伪造的,无权继承遗产,近日,山西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
彭某与苏某2001年2月登记结婚,2005年8月生一子,2010年4月,彭某因患原发性高血压去世,儿子随苏某生活。
2010年9月,彭某的母亲周某将苏某告上法庭,诉称女儿彭某与苏某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彭某的遗产应由彭某的儿子及母亲周某平均分割,苏某没有继承权,请求法院判令苏某立即交付彭某的二分之一遗产。
周某认为,苏某与彭某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陕西某县,陕西某县民政局不可能给二人发证,而且,周某多次去陕西某县民政局查询两人的结婚登记档案,得到的结果是无此档案登记记录,从而证明结婚证系苏某伪造。
法院则依法采信被告苏某提交的结婚证及江苏省某市公安局的证明材料,认定苏某与彭某系夫妻关系。
经法院认定,彭某与苏某婚后购置的房产、家具电器、存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被告苏某所有。其余为彭某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故原告周某应继承彭某遗产的1/3,彭某儿子与被告苏某共同继承彭某遗产的2/3。(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