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女高管先后编造揽下“拆迁大工程”和兴建“蔬菜大棚”的谎言,骗取多名被害人保证金、定金等200余万元。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其判刑15年。
被告人李芸(化名)现年55岁,被捕前系本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2008年4月,李芸宣称揽下一家企业的厂房拆迁工程,可以将拆除下来的钢铁以每吨2600元的价格出售。个体承包人王某闻讯后与李芸签订购销合同,交了10万元保证金,但此后便再无消息。此后,李芸又以类似手法骗取多人钱财200余万元。
近日,李芸被河东警方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芸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信任,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拒不退款,具有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李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