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一乡财政所原所长被批准逮捕
本报汉中讯 (记者 张松) 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原所长赵永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26万余元,挪用的资金主要用在一名“洗头妹”身上。记者昨日获悉,赵永清已被宁强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网帖称财政所所长挪用公款
今年3月份,一家网站论坛上一则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注意,帖子中提到“宁强县太阳岭乡一财政所长贪污公款一百余万元”。发帖人称“(此事)感觉太震惊了,一个乡财政所所长不是多大的官,怎么贪污那么多、为什么能贪污那么多?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来关注这件事情,让真相大白,给公众一个交代,起到警示作用”。
在这则帖子里,有知情网友跟帖表示,这名财政所所长仅一年多时间就贪污了100多万元,主要用于供养情人,另外其赌博也需要大量的钱。
对于此事,记者在宁强县采访时了解到,网帖中所说的财政所所长正是已经因挪用公款被宁强县检察院批捕的赵永清。据太阳岭乡一名干部讲,今年3月份,宁强县财政局在该乡例行财务检查时,赵永清怕自己挪用公款的问题暴露,就回家告诉了亲属,亲属觉得数额巨大,便向乡党委打电话反映了此事。随后,太阳岭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赵永清家里,将赵永清送到了宁强县监察局,由于赵永清挪用资金数额巨大,随后被移交至宁强县检察院。目前,共查出其挪用公款数额为126.41万元。
女孩做整容手术花了18万元
据记者采访了解,赵永清挪用公款主要被一名19岁的女孩挥霍。2009年,赵永清到四川省广元市游玩期间,认识了在一家洗头房打工的女孩,两人发生关系后,赵永清让这名女孩不要在洗头房干了。之后,这名女孩先后在成都、长沙等地生活,而两人一直保持着密切往来。因女孩没有正式工作,整天泡在网吧里,其上网、玩游戏和购买游戏装备等,花掉了五六十万元。另外,赵永清还掏钱让女孩做了整容手术,花了18万元。
据了解,今年42岁的赵永清,2008年3月任太阳岭乡财政所所长,与前妻在2007年离婚,现有一个男孩由前妻抚养。据太阳岭乡的干部介绍,赵永清挪用的公款包括上级拨给用于乡政府会议室建设的15万元专项资金、村级公路建设资金20多万元以及村民集资的通村水泥路建设集资款12万元等多种建设项目资金和上级下拨给群众的有关补助款等。
目前,赵永清挪用的补助款,乡上已经全部给群众兑付。对于此案,宁强县检察院还在进行进一步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