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32岁的米宝生因见同事孙某夫妻吵架,就劝对方“是爷们就找个人揍她一顿”,后两人在“揍与不揍”的问题上发生争执,在争执中,米宝生持刀将同事扎死。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米宝生无期徒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米宝生于2010年8月17日21时许,在石景山区北辛安五道口三岔路口和平街路北,因琐事与孙某发生争执,米宝生持刀猛刺孙某十余刀,将孙某杀死。赵某为米宝生提供隐藏住所,并陪同其逃往河北省张家口市。
法院认为,米宝生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无期徒刑。赵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