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江苏人袁某醉酒驾驶小汽车在京沪高速公路辅路行驶时,被警方查获。可是,袁某拒不配合警方调查,竟然锁住车门,在车上睡起了觉。昨天,被告人袁某在朝阳法院受审。法院当庭对袁某判处拘役2个月。
据检方指控,2011年5月2日深夜,被告人袁某醉酒驾驶比亚迪牌小汽车,行驶至本市朝阳区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大羊坊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6mg/100ml。
在庭审中,被告人袁某表示认罪。他回忆说,案发当晚,他与同事一起吃饭,他喝了不到三两的白酒。法官问:“你当时喝醉了吗?”“我当时没喝醉。”袁某回答说。可是,当民警查获袁某时,袁某没有配合警方调查。民警让袁某下车接受检测,但是袁某并没有下车,他摇上车窗,熄火锁住了车门。后来,他干脆在驾驶室睡起了觉。
袁某的同事证实,当天晚上,他与袁某一起在单位附近餐馆吃饭,袁某喝了酒,驾车载着自己回暂住地。“我劝袁某不要酒后开车,可袁某说没事。”袁某的同事回忆说,途中,袁某遇见警察,袁某摇下窗户,与民警说了话,随后袁某摇上窗户锁了车门。在车上,同事问袁某“怎么办”,袁某没说话。不一会儿,袁某就睡着了。
后来,袁某同事发现车边上来了急救车,就劝袁某“别把事情闹大”,同事打开了车门。警察确定袁某醉酒驾车。
“我吓晕了,我在驾驶室睡着了。”袁某说,他当时没有下车,车门是自动锁上的。法官问:“你什么时候下车接受检测的?”袁某想了想才说:“我记不清了。”“你睡了多久。”“大约一个小时。”最后阶段,袁某没有为自己进行过多辩解。“我知道自己错了,不该酒后开车。”袁某说,他认罪服法,希望其他司机以他为戒,不要酒后驾车。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法律意识淡薄,醉酒驾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朝阳法院对袁某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
晨报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