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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宝马车飙车撞死骑车人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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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月15日到5月23日,宝马M6撞人致死一事在7个工作日内终于有了定论,南京交管部门经过调查,最终查明肇事司机吴某在现场曾与他人追逐竞驶,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飙车。目前,吴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与吴某飙车的另一辆车的司机是否也一并被追究刑责,警方并未透露。但据律师认为,根据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飙车情节恶劣的,也应承担刑责,应处拘役。

  警方认定

  飙车失控

  宝马撞死骑车人

  警方认定:5月15日16时50分左右,吴某驾驶苏KGT119红色宝马M6轿车与一辆轿车飙车,行至宁南汽配城二期南门附近,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冲向路北侧,将沿路北侧由东向西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昝某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交管部门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通过侦查,已查明吴某在事发现场与他人追逐竞驶(俗称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吴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事故原因是如何认定的?

  网上飙车视频成重要证据

  尽管尘埃落定,大家可能还有不少疑问,为什么吴某不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有关人士进行了详细解释。

  其实从交管部门先后给出的3份情况说明就能看出其中端倪,第一份情况说明是5月16日发布的,交管部门已经对事故现场相关痕迹和肇事车辆等物证进行提取、固定,并送交检验,鉴于当时的证据,只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刑事拘留;

  第二份情况说明是5月18日发布的,此时的调查已经有了眉目,查明肇事驾驶人吴某在限速路段借用他人车辆,因超速、失控,引发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失控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第三份情况说明则是5月23日,此时,交管部门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查明吴某在事发现场与他人追逐竞驶(俗称飙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这其实是一个调查的过程,从掌握部分证据到充分证据,毕竟怎么定性是需要证据来支撑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交警除了采集现场的证据外,还走访了大量目击者和附近商户,争取还原事发真相。记者了解到,在网上流传的那几段视频也给事故认定提供了很大帮助。“其实在网上发布前,我们就掌握了视频,但是必须要进行核实。”该人士说,他们经过调查认定,也确认了视频拍摄时间及地点很吻合,当时宝马确实与一辆黑色三菱在飙车。该人士说,他们也非常感谢目击者提供的帮助,最终使得事故真相浮出水面。

  据记者了解,事发地段并无警方监控摄像,那段重要视频很可能是私人拍摄,那么在网上发布这段重要视频的人是谁,他(她)当时是如何拍到这段视频的?警方并未透露,记者多次在网上尝试与视频原始发布者取得联系,但是留言均未得到答复。但记者仔细观看视频,发现很可能拍摄者当时正好在路边,目击了吴某在和他人飙车,随手用手机拍下的(因为视频不是很清楚,不太可能是用摄像机拍摄的)。

  肇事者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起刑点3年,同飙者可能也要负刑责

  吴某飙车过程中将昝新久撞死,警方为何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而不是其它罪名?还有,和吴某一起飙车,也就是视频中驾驶黑色三菱轿车的司机又该担什么责任呢?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崔律师表示,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各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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