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实习生/夏煜昊 通讯员/钟紫薇)住在出租屋四楼的小田宵夜酒醉尿急,半夜走到阳台外小便,失足翻下阳台坠到一楼,住院治疗40多天花了5.5万元,被鉴定为伤残六级。事后小田把房东告上法院,认为阳台护栏装得太矮了。法院经审查发现,该出租屋护栏高度确实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双方经调解,房东最后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万元。
去年5月30日凌晨,塘厦镇林村的一幢出租屋传来呻吟声,一楼的邻居以为有人跳楼自杀未遂,连忙报警。警察到场了解情况后才知道小田不是寻短见,而是半夜往阳台外小便时从四楼失足坠落到一楼。
小田告诉警察,当晚其外出宵夜喝了很多酒,朋友将他送回出租房后就离开了,半夜因为尿急就近走到阳台外撒尿,当天下雨,阳台又湿又滑,防护栏又矮,迷迷糊糊他就从四楼的阳台掉了下去。
小田住院治疗40多天花了5.5万元,被鉴定为伤残六级。他左思右想,认为阳台的护栏太矮了,要不喝得再烂醉也不会翻下楼。经过测量,小田发现,四楼阳台的护栏83厘米,低于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护栏不应低于1.05米”,因此,小田认为出租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房东应承担他失足坠楼的责任。为此,小田将房东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
法院审查认为,小田作为成年人,醉酒后到阳台小便导致失足坠楼,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房东有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出租房的义务,但阳台护栏高度与法定不符,应承担次要责任。
这起赔偿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束,房东赔偿小田医疗费等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