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东莞,两兄弟皆因强奸罪被判刑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 报道 在喝完酒后,哥哥对弟弟的同居女友心生歹念,没想到的是弟弟居然默许,出门后还将门反锁提供便利条件。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日前以强奸罪分别对兄弟俩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年。
据了解,陈某军、陈某恒是一对亲兄弟,身为弟弟的陈某恒有一同居女友胡某,而身为哥哥的陈某军至案发时仍独身。去年6月7日1时许,兄弟俩和表弟姜某在弟弟租住的东莞市黄江镇江海城西江三街的出租房内喝酒。当时胡某在上网。陈某军对陈某恒说“弟弟,我对你女朋友有点意思”,陈某恒说:“随便你。”这时,陈某恒的电话响了,便走到房外接电话,回来说一个朋友叫他去上网,陈某恒说要和姜某一起去。陈某恒出来后还拿钥匙反锁出租房的门。到楼下以后,陈某恒打电话给陈某军说:“哥,你关了灯,随便你做什么。”说完就和姜某到网吧上网去了。
据被害人胡某陈述称,陈某军后来在房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胡某趁洗澡之机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后当场抓获陈某军。同年7月12日,公安人员抓获陈某恒。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陈某军、陈某恒结伙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均已构成强奸罪,陈某军是主犯,陈某恒系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