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接到上百个骚扰电话 “小三”抱着孩子索要天价分手费
这个失去婚姻、失去家庭的女人准备再次上法庭
老公把我的房子分给了“小三”
52岁的胡芳正准备打一场争夺财产的官司。
对于这个失去婚姻、失去家庭的女人来说,房子也许是最后可以握紧的东西。
这些年来,胡芳已经上了好几次法庭。横刀夺爱的“小三”、无数骚扰电话、一笔笔分手费,已经把她搞得筋疲力尽。
那些回忆,无论美好还是痛苦都是不堪回首的。胡芳憔悴了,眼睛红肿了。在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里,伴着她纷飞的眼泪,我们听到了这样一个让人叹息的故事。
那些相濡以沫的日子
1985年6月,胡芳经人介绍认识了卢平。他们当时都是工厂的工人,两人很有共同语言,谈了一年就结婚了。第二年,儿子出生了,生活平静而甜蜜。
2002年底,为了有更好的生活,夫妻俩离开了工厂,各自做生意。
从零开始创业,夫妻俩起早贪黑,很辛苦。虽然在事业上很拼,但在家里,胡芳还是坚持做贤妻良母。
虽然累,但是胡芳觉得很满足。丈夫疼爱她,去哪里出差,都会给她带东西。她发脾气,丈夫也从来不顶嘴,都顺着她。
爱她的丈夫,聪明的儿子,有了房子车子……曾经,胡芳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上百个无声电话
2007年3月,卢平跟其他几个朋友合伙去湖南做生意。从那时开始,胡芳接到了很多个来自湖南的陌生电话,接起来对方都不出声,但胡芳没有怀疑丈夫。她问老公认不认识那个号码,他说不认识,胡芳也就没多问。
直到2008年8月31日,这一天胡芳刻骨铭心。
“那天我在北京,有个湖南号码打了我100多个电话”。胡芳接起来,但电话那头都不出声。胡芳就把那个电话拉到了黑名单。
当晚,胡芳就赶回了金华,可没清净几个小时。凌晨四五点,电话又来了,这次是个座机号码,来自金华。
“连着打了30几个,我真的吃不消了,这里面一定有问题。”胡芳通过114查询,得知这是市区一家宾馆的客房电话。
胡芳再也睡不着了,起来洗衣服。她奇怪的是:从来不洗衣服的老公,竟然起来帮她洗衣服。
那天真是太奇怪了,胡芳总感觉哪里不对。
她去了那家宾馆,但宾馆不让她查,胡芳就准备去派出所报警。
但在宾馆门口,她竟然碰到了丈夫卢平,卢平是跟着她来的。
胡芳有不好的感觉,这事肯定跟老公有关系。
“小三”来了
两人去了派出所,卢平说了一句让胡芳至今都痛不欲生的话:“他说他认识打电话的人,是他的情人。”
晴天霹雳,胡芳整个人都懵了,眼泪直流。回忆起那天,胡芳再次泪流满面。
28岁的刘婷就这样闯入了胡芳的生活。当天在派出所,两个女人第一次见了面。
刘婷很年轻,手里抱着一个小孩。胡芳恨不得上去扇她几巴掌,但她没有那么做,她说自己想死的心都有了。
胡芳不得不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丈夫找了“小三”,他们还生了孩子。
卢平的姐姐得知这个消息,出面把刘婷劝回了湖南。
但过了一个星期,刘婷又回来了。要分手费,30万。
婚姻保卫战
胡芳不想失去丈夫,失去这个苦心经营的家,给了刘婷30万。但事情还没完。
2008年10月,刘婷向湖南市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卢平,索要抚养费。卢平没有理睬。
2009年5月底,胡芳和卢平在杭州旅游,刘婷抱着孩子又来了,最后还把孩子扔在了宾馆。
胡芳把孩子抱回了金华,买了奶粉、衣服,还让弟弟给他找了个保姆。胡芳嘱咐弟弟,一定要找个好保姆。“我是一个母亲,孩子是无辜的。”
2009年6月2日,刘婷状告卢平的案子开庭。
经过法院调解,胡芳把20万元打入了刘婷的账户。这个女人拼命地想维护自己的婚姻。“她要钱,我给,只要她离开我丈夫。”
可刘婷还是没有走出她的生活。半个月不到,她收到了刘婷的一张传真。是一张怀孕报告单,刘婷说她又怀孕了,要求支付抚养费。
刘婷索要110万元。这次,胡芳没给。
梦醒时分
胡芳已经心力憔悴,对丈夫也心灰意冷了,儿子也已经上大学了。2010年8月,胡芳与卢平协议离婚,24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可在财产分割时,胡芳又傻眼了。他们在八一南街有一套170平米的房子,本来应该过户到胡芳名下。可是胡芳去过户时,发现房子已经被婺城区人民法院查封了。
胡芳找了卢平才知道:他瞒着自己与刘婷达成调解协议,承诺支付刘婷90多万元抚养费。但由于他没付钱,房子就被法院查封了。
胡芳这次真是伤了心,她自嘲着说:“我真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老公拿着我的钱养了‘小三’。”(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上名字均为化名)(朱丽珍)
镜头外的两个主角
胡芳哭诉完这些心酸往事,坐在一旁的卢平默默低下了头。
“她说的都是事实……”卢平也有些后悔了,“当初也谈不上喜欢,觉得自己一个人在外地做生意,找个本地人依靠一下会比较好。慢慢的,就发展了……”
更为荒唐的是,在第一次上法院后,刘婷又生下了一个孩子,并说是卢平的。可到底这个孩子是谁的,卢平也不清楚。
说起自己为什么最后会答应跟刘婷达成调解协议,承诺支付她90多万元抚养费,卢平迟疑了一会,说了实情:“其实我是为自己考虑的,这样我的损失会最小,反正房子已经是我前妻的了。”
记者曾尝试联系刘婷,但电话一直被挂断。当着记者的面,卢平给她打了电话。刘婷很谨慎,接起电话总是不出声。对于这个才28岁的姑娘来说,这也许是她当了这么久的“小三”后,学会的一种自我保护。
刘婷在这几年情感纠结中的所得所失,我们无从知晓。只希望未来漫漫人生路,她带着两个孩子,能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
可诉“小三”重婚罪
其实,像胡芳这样的遭遇并非个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日益宽容,非法同居现象也越来越多。
作为跟胡芳有类似经历的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刘婷是一个第三者,正由于她的介入,导致胡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不得不结束长达24年的婚姻生活。刘婷和卢平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重婚罪,明显跟我们的社会道德、婚姻法基本原则相违背。
胡芳无疑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根据《刑诉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胡芳不仅可以追究卢平、刘婷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向他们提起赔偿请求,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