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忠琦案。当天海原天气阴冷并飘着小雪,但仍有上百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马忠琦的辩护人、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举证环节向法院提交马忠琦是“因言获罪”的证据时,曾一度被当庭审判长拒绝接收,周泽当庭表示抗议。这时,一位执勤的法警给审判长递上一张小纸条,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重新开庭,审判长接受了周泽提交的新证据。
据知情人士透露,旁听席上有多位海原县、中卫市和自治区的公检法部门的领导。
2010年11月16日,海原县教育局职工马忠琦被该县公安局逮捕,理由是“涉嫌逃税罪”。但马忠琦的儿子马晓龙坚称:“马忠琦被逮捕的真正原因,是连续在博客上发文评论海原新区建设中的问题,惹恼了官员,是因言获罪!”
2月18日的庭审长达十余小时,但法庭未当庭宣判。
补缴税款后,仍被以“涉嫌偷逃税罪”逮捕
十年前,马忠琦在海原县南门外牌路山口开设了一家私营加油站。
2010年9月9日,海原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马忠琦经营的牌路山加油站发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010第20号),称该局对牌路山加油站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少申报缴纳增值税59064.0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53.22元、个人所得税28010.52元。国税局对所偷税进行50%的罚款,马忠琦需缴纳款项共计45013.89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告知书显示,海原县国税局对牌路山加油站进行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的起因是“根据海原县公安局移送海原县国税局《涉税违法行为移送书》”。对此,海原县公安局称,2010年8月15日接到了一名“知情人士”举报牌路山加油站涉嫌偷逃税的材料,举报材料打印在A4纸上。接到举报的次日,海原县公安局便将材料转交海原县国税局调查。据了解,海原县国税局于8月25日开始调查马忠琦经营的牌路山加油站偷逃税情况。据马晓龙称,从开始调查起直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让他们一家人感到异常困惑和不安。
马晓龙说,自9月9日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牌路山加油站斜对面经常停着一辆没有挂牌照的白色汽车,马忠琦外出时,也总觉察到有陌生人跟踪。
9月,马晓龙去了十几趟国税局,主动请求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但国税局总以“领导不在”、“系统坏了”等理由拒不接收。这让马晓龙感到很奇怪,后来他在国税局工作的朋友私底下告诉他,“我们现在不敢收你们的钱,上面有人不让收,人家的意思是直接把你爸给抓了。”9月15日,预感“要出事”的马忠琦和妻子逃往新疆。因为他听说是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带领税务局查税,警方参与的原因只能是他在博客上发文评论海原新区建设中存在问题。从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马忠琦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以“马路山”为名,发表了《游海原新区有感》、《海原新区搬迁是是非非谁能说得清》等25篇博文,对新区建设进行评论。
马忠琦出走新疆的当晚,有6名自称是海原县公安局的人敲开了马忠琦的家门,称要将马忠琦带走。发现他不在家后,有一人便急着打电话,当时在现场的马晓龙听见此人说道,“这些天小刘一直跟着呢,车在但人不在了。”
“此后隔三差五便会有海原县公安局的人找我谈话,问父亲的情况,并让我劝他早日回家。”马晓龙说,“逃税应归经侦大队管,来的却是国保大队。”与此同时,海原县公安局还派人到马忠琦的亲戚家打听其下落。
10月11日下午,海原县国税局稽查局向牌路山加油站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年第20号),要求加油站补缴所偷增值税款、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93224.23元。令马晓龙奇怪的是,10月11日那天国税局同时又下达了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这份告知书与9月9日下达的那份内容大致一样,但日期却变成了9月30日。10月11日,马晓龙在海原县国税局大厅缴纳上述所有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