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雁塔区看守所,对持刀刺死“情敌”的大学生魏廷林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招待所内刺死“情敌”
魏廷林系青海省湟中县人,1989年11月生。高中时对同学小萍心生好感,即开始追求。2008年,小萍考入西安城南一大学。2009年魏廷林考入天津工业大学,而后继续追求在西安上学的小萍,遭小萍拒绝。
2010年3月至6月,魏廷林多次从天津来西安找小萍。为摆脱魏的纠缠,小萍假称老乡杨某是她的男友。但魏并未罢休。2010年6月14日,魏廷林再次来西安找小萍。小萍避而不见,也不接电话,魏廷林在小萍宿舍楼下等待,直到次日晚才离开,而后住到了雁塔区沙垀沱村一招待所内。6月16日,魏在朱雀市场购买一把刀具,通过小萍同学打听到杨某电话后,给杨某打电话,要求三人见面商谈。
当日下午1时30分,杨某与小萍来到魏廷林居住的招待所房间。交谈中,魏廷林问小萍以后是否能与其保持联系,小萍表示不同意。魏廷林即要求与小萍单独谈话,遭到小萍、杨某二人反对。
在小萍与杨某起身离开房间时,魏廷林从包中掏出刀具在杨某颈部、头部、腿部等处捅刺。小萍见状大声呼救,魏廷林抓住小萍头发持刀在她颈部、胳膊等处捅刺。
法官寄语
追求爱情无可厚非 但要两厢情愿
昨日宣判后,西安中院常西岭副院长和法官与魏廷林作了长时间谈话,教育他认真改造,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改造的日子里认真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常西岭说,接到本案时,法官们心里都很沉重,不仅为魏廷林感到惋惜,更为被害人感到痛心,也为他们的父母难过。三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三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轻人,因为魏廷林的一时冲动而改变了命运。在这一场追逐中,因为自私狭隘,他向无辜的死者和自以为深爱的人举起了尖刀。
年轻人追求美好的爱情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两厢情愿,应该用自己的能力、魅力、机智幽默来吸引对方,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法追求所谓的爱情。
闻讯赶来的招待所老板上前阻止,小萍趁机脱身。魏欲追小萍,被杨某拉住,二人厮打在一起。招待所老板奋力将刀夺下,并将魏制服。警方到现场时,发现杨某已死亡。
庭审现场下跪求宽恕
去年12月22日,西安中院在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对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引来数百名大学生旁听。
附带民事原告人席上,受害人杨某的父母号啕大哭。其代理律师代其提出总计62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受害人小萍同时提出5000余元民事赔偿。
法庭审理期间,魏某向受害人父母下跪,请求宽恕和原谅。庭审结束后,魏某的父亲也走到受害人家属面前跪下,替儿子谢罪。但受害人家属并未接受他们的道歉。庭审后,在中院主持下,受害人家属与魏廷林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魏廷林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17万元。
法院认为,魏廷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系因恋爱纠纷引发,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凶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小,且具有自首情节,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一定程度的谅解,故可对其从轻判处。宣判后,魏廷林未当庭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 要露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