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浦东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内的特大挪用公款案。昔日风光的前财务总监王建站在被告席上,往日的倜傥风度荡然无存。他在三年时间里,私自挪用并伙同下属挪用的公款竟高达8300万元。被捕前,已察觉到风声的王建虽百般补救,尚有350万元的窟窿没有填上。他的行径还造成自己就职的一家国企濒临解散。
发奋读书
或许是因为父母早年支边使王建的童年比同龄人过得艰难一些,所以,他从小就刻苦读书,希望改变命运。发奋之下,他的成绩始终在学校里名列前茅,虽然高考时没能如愿考上唯一志愿北京大学,被调剂到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也算是回到了家乡。他继续勤奋学习,年年得到奖学金,大专毕业时,被分配进一家国企当财会。
干财会的男性少之又少,他很快脱颖而出,短短几年里一连跳升几级,成了骨干。2005年,公司进行改制,成立分公司A公司,A公司又下设B公司,年纪轻轻的他被委以重任,担任这两家公司的财务总监,监管公司资金安全运转,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财务管理。
此时的王建年方32岁,就成了年薪几十万元的国企高管,人人都吹捧他前途无量,一时间他也轻飘飘起来,一方面开始攻读博士学位,为将来的晋升打基础,一方面,看到手里大笔进出的资金,不由想到了自己在学校里学的老本行——证券期货,有点按捺不住:“为什么不能让钱生钱呢?”
一念之差
这一切的变故要从2005年他同时担任A、B的财务总监说起。
那时,王建想用公司的钱为自己生钱,苦于没有门路,下属丁强却在领会到他的这个想法后,为了给上司留下个好印象,主动充当军师角色,建议王建使用第三方账户炒股,规避母公司监管。
王建心领神会,拿来自己与朋友开办但无实际业务的C、D两家公司的资料和印章,与丁强一起去申银万国营业部开设C公司和D公司的机构股票账户,准备挪用公款注入这两个“空壳公司”的账户打新股。
尝到甜头
因为王建后来挪用公款的过程颇为复杂,数额特别庞大,法官在庭审中翻看案卷、质询材料等颇花了一番工夫,从此也可看出,王建在犯罪道路上是越走越远,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虽然空壳账户早已万事俱备,“东风”直到2007年才吹来。这一年,A公司被一家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收购,A、B公司同时成为这家大型国企的子公司。有了充裕的闲置资金,王建见机通知丁强将A公司账户上的1000万元打入他们的空壳账户里,由丁强负责操作打新股。
打新股毕竟来钱慢,况且受到政策限制,手握大把资金想要搏一把的王建哪里忍得住,便改变了求稳的打算,让丁强直接到二级市场炒股票。当时股票形势不错,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两人就赚进30万元。
尝到了甜头,王建一发而不可收拾,2008年4月,将A公司的2200万元公款划到自己的账户里炒股,使自己的净利润超过100万元。
越走越远
2008年下半年,王建运气不好,赚来的100余万元缩水到60多万元,他不想见好就收,反而想再弄点钱,把损失的利润赚回来。正在为翻本资金发愁时,他又发现新的敛财门道: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陆续给B公司177万余元专项扶持款,B公司暂时不能动用这些钱,只是挂在账上。由于缺乏监管,财权在握的王建找到一个挪用公款的时间差,悄悄地将专项扶持款划到A公司账上,再让丁强转到自己的空壳账户。后来,街道又给了180万元扶持款,王建如法炮制,又把它变成了扶持自己炒股的专项资金。
由于在股市里频频失利,王建从A公司又划出2000万元炒股,赚到一些钱后,赶在2008年年终审计前还回公司,逃过一劫。涉险过关的王建并没因此惊醒打住,胆子反而愈发大了,觉得自己运气好,不会被揪出来。所以,在2009年初股市行情好转后,他再度挪用A公司2500万元炒股。
两罪并罚
2009年下半年,监管部门发现资金异动,王建和丁强赶紧割肉抛掉股票,又卖掉自家房子,四处借钱,好不容易才凑足2500万元归还到公司账上。然而,由于在股市中损失太大,债台高筑的他们还有一个350万元的大窟窿没能填上。
反贪部门顺藤摸瓜,将两人的违法行为一一查明:王建在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利用担任A公司、B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伙同A公司财务主管丁强,先后多次挪用A、B两公司的钱款共计67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前170万元未归还;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期间,王建先后多次挪用A、B两公司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60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前180余万元未归还。经一中院审理,王建犯有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