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
隐蔽作案牟取暴利
为了逃避打击,陈伟军等人作案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他们惯用的方法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经常变换赌博网址、账号和密码;二是发展下线和接受赌客投注时,都是网上进行或者通过电话联系,很多“上下线”之间素未谋面;三是赌博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很少直接接触和交易。
陈伟军等人通过网络赌球来赢利的方式主要有3种:第一种是赚取佣金。其中“凡”与陈伟军约定,从其下线成员投注金额总数给予0.75%的“抽水”,按此比例至案发时止,陈伟军净赚了160多万元。同样,总代理给代理、代理给会员的佣金比例也限定为各自下线成员投注总额的0.75%,因此很多会员在自己投注参赌的同时,也帮其他人报数投注,从中获取一些“水钱”。
第二种是多开账号。因为陈伟军从“凡”给的股东级账号中,无论开出多少个账号,“凡”都要占投注的两成,其余八成由其分配,为了多赢利,他就通过新开账号来与别人共同吃注。第三种是占一定份额充当庄家与下线对赌。如张某在参与投注的同时,还与别人直接对赌,结果在南非世界杯期间,他投注和对赌共输掉了70多万元。
陈伟军等人的非法行径最终东窗事发。2010年5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一举端掉这一团伙。2011年9月8日,玉林市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伟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黄干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分别判处罗坚和张瑞伟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判处谭启旺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意点击
网络赌博事实上是一个天大的陷阱,因为十赌九输是亘古不变的规律,更何况网络赌博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呢?
首先是网络赌球程序简单,只要用“代理”给的“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网站,点击投注数额,便完成参赌过程,每一场球比赛结束,系统就会自动生成结果,分出输赢,操作极其方便。另一方面,网络赌球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不仅任何时候都接受投注,“会员”以外的参赌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也可以投注,参赌非常方便,因此“会员”不仅自己投注,还通过电话联系接受别人投注。
其次是网络赌球具有极强的诱惑力,庄家的高额赔率、中奖几率大、赔付兑现快的谎言,令有暴富幻想的人深信不疑,并在此心态的驱使下纷纷参与其中,投注步步升温,级级加码,其中单场球赛个人下注10万元以上的大有人在。但是,许多人狂赌之后,不仅没有实现“发财”梦想,反而输得一塌糊涂,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
再次是制造假象,每个“代理”级账号都被赋予一定的虚拟信用额度,参赌人员不用现金交易,就可以在信用额度之内随意下注,给人一种“不用花钱可以投注赚钱”的假象,以此把参赌人员套牢。(本报通讯员张仕潘潮才本报记者莫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