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在母亲的辱骂声中长大的刘清佳,盛怒下将亲生母亲杀死。昨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令人震惊的杀母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刘清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刘清佳是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兄妹4个,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他自小被送到大伯家寄养,11岁才回到母亲身边。刘清佳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四处打工,而他的哥哥姐姐都考上了大学。为此母亲王中萍看不起他,不分时间、场合辱骂他,甚至经常说“生下就该溺死他”。
今年5月16日下午,刘清佳回到家后想睡觉休息,但是母亲故意将电视机声音调得很大。联想到多年来受到的辱骂,刘清佳失去了理智,用砖块、MP3数据线和窗帘线将母亲杀死。
杀死母亲后,刘清佳到一家网吧上网,写下了自己的心情日记,并于次日早上7点到新乡市公安局凤泉第一分局投案。经司法鉴定,刘清佳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记者 刘新萍 通讯员 景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