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勇陪伴妻子从四川回娘家,意外撞见妻子与人偷情,一怒之下将偷情男子及其父母杀死。
去年8月,肖勇与妻子周某某从四川到云南大关县其岳父家。其间肖勇与周某某到刘汉林家玩。8月11日中午,肖勇在刘汉林家见到,妻子竟与房主赤身躺在床上,遂产生杀害刘汉林的念头。8月14日,肖勇夫妇返回岳父家。次日凌晨,肖勇借口回四川,其实他去了刘汉林家借宿。
次日凌晨,肖勇趁刘汉林熟睡之际,持匕首刺杀其背部、颈部,又持一木方猛击其头部,致刘汉林当场死亡。随后,肖勇在堂屋刀架上取了一把菜刀进入刘汉林的父母卧室,用菜刀猛砍二人头、面部等部位,后又从屋内提了锄头猛击刘方贵头部,二人当场死亡。杀人后,肖勇将其作案时染有血迹的衣裤丢在刘汉林家旁边的草坡上,还将刘汉林家价值1100元的木漆盗走。
8月16日上午,肖勇在大关县卖木漆后准备到火车站乘车外逃,但其形迹可疑被人举报,之后被民警抓获,从其身上查获8月16日去四川宜宾的火车票。当天中午,一村民赶至刘汉林家欲告知木漆被偷一事,发现刘汉林死于家中,便电话报警。经审讯,肖勇交代杀人后盗窃的犯罪事实。8月17日,肖勇被刑拘,之后被逮捕。
庭审中,肖勇当庭否认其犯罪事实,辩称其没有杀人。但在证据面前,肖勇的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定性未提出异议。
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肖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一审宣判后,肖勇不服,向省高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