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0月7日电 (杨君相)重庆市涪陵区一男青年非礼水电收费员未遂,报复当事人时竟将其杀害分尸,案发后其父帮助儿子逃亡。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该院7日透露了此案案情。据介绍,2006年8月,刚参加完高考的涪陵青年周节在家遇到了上门收水费的收费员陈娟娟,后周节尾随陈娟娟到所在楼六至七层转角平台处将其抱住非礼,陈激烈反抗,周节害怕即放开陈娟娟跑回家中。
陈娟娟与周节同住一楼,事发后陈将此事告诉了同楼邻居,周节觉得这会让他没面子在当地生活下去,于是当晚潜入陈娟娟房中欲行报复,后在其家中将其杀害并分尸,并将受害人残肢体抛尸。
几天后,周节的父亲周秀国得知当地公安机关在调查陈娟娟被害一案,在发现周节手上有伤并且情绪异常后追问他,周节承认并讲述了杀害陈娟娟的情况。之后,周秀国拿出500余元人民币让周节往西北方向逃跑。周节先后逃至成都、宝鸡等地,后化名何军到新疆打工。
2011年2月20日凌晨,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小地窝堡一网吧内将周节抓获归案。
陈娟娟被害案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对周秀国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后来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也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周节,该案一直未结案。2011年4月18日,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以涉嫌窝藏罪对周秀国执行逮捕。
该案庭审时,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节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周秀国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庭审中,被告人周节、周秀国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无异议。周节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表示非常后悔,当庭给被害人家属道款。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