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律师/广西律师推荐]11日上午,稚气未脱的玲玲独自坐在家中发呆,品尝着早婚酿成的苦酒。在父母的包办下,她15岁即为人妻,上个月她刚满17岁婚姻亮起了红灯,她被赶回了娘家,眼下“丈夫”又向法院起诉讨要彩礼钱。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这起民事诉讼纠纷。
2010年年初的一天,玲玲一早就被父亲叫醒,让她去相亲。1994年9月15日出生的玲玲此时才15岁,她对相亲对象陈军没有多少印象,只记得相亲结束后被对方带到街上买了一套衣服。是年2月份,在两个孩子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两家人就把他们的婚礼办了。 玲玲说,刚认识时她并不喜欢陈军,后来接触多了就有了好感。婚后不久,两人一起从淮南来到合肥打工,分别吃住在两家工厂里,很少有机会见面。自此,陈军的态度让她感觉他们根本不像新婚燕尔的夫妻。在合肥打工期间,他们只见过4次面,陈军从不主动给她打电话。
后来,玲玲知道陈家人怀疑她在结婚前因怀孕做过手术。“我肚子上的刀疤,是我结婚前爸爸骑车带我上街时摔伤做手术留下的,这在医院里都能查到记录。”玲玲委屈地说,陈家人的冷漠让她很难受,最后公公把她赶回了娘家。 在娘家的日子里,玲玲本想等陈军回来给她安慰,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传票。
陈军向法院起诉称,他与玲玲结婚后,双方矛盾不断,已经无法再一起生活,同时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彩礼钱。
针对本案,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孔维钊说,这桩婚姻本不该发生,玲玲到目前为止还是未成年人,而陈军已是成年人,即使玲玲同意,他们的婚姻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这场无效婚姻给双方家庭带来了伤痛,这也是包办婚姻酿成的苦果。(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