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小颖)老板有外遇,一时兴起拍下艳照存入手机,员工徐某偶然获得后,伙同他人讹诈老板两万元。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将徐某提起公诉。
2009年7月,住在老板家的徐某用手机上网时,突然接收到老板魏某与一女子的两张不雅照片及一段视频。看到照片上的女子不是老板妻子,徐某没敢声张,但他觉得挺有意思,就保存在自己手机里。此后,徐某跳槽到另一公司打工。2010年8月初,同事王某偶然发现了徐某手机里的不雅照片,在得知这是徐某前老板的出轨照片后,王某说服徐某敲诈魏某。于是徐某、王某二人通过手机向魏某发送了这两张不雅照,并以不给钱就将照片发送给魏某妻子为要挟。
看到不雅照落到他人手中,魏某担心妻子得知后提出离婚,立即与王某联系,将两万元汇入指定账户。汇完钱后,魏某仍然觉得不踏实,于是报警。徐某于2010年10月9日被抓获,而王某至今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