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大婶去上夜班,把两个孩子托给侄子朱某照顾,没想到朱某竟向年仅9岁的堂妹朱某兰伸出罪恶之手,先后三次强奸堂妹,还威胁她不许告诉大人,否则就要把她和弟弟打死。昨日,朱某被晋江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8年5月30日,贵州大方县女子刘某向晋江内坑派出所报警称,9岁的女儿朱某兰多次被其堂哥朱某强奸。刘某说,其丈夫早亡,自己独自抚养一对幼小儿女。自己平时在晋江内坑镇一家瓷砖厂上班,上夜班时,就把两个孩子托给22岁的侄子朱某照顾。
有一回,刘某在厂里上班时,有同事说朱某经常抱着刘某9岁的女儿朱某兰,太亲热,有点不对劲。她便向女儿询问究竟,女儿告诉她自己遭堂哥朱某多次强奸。
刘某找朱某质问,朱某承认了,但请求刘某不要报警,随后朱某的父母找到了刘某,给她3000元的补偿费想摆平此事。但刘某觉得对方太没诚意,还是选择报警。
朱某兰向民警介绍,从2007年11月开始,母亲上夜班时,堂哥朱某就会跑过来陪她和弟弟一起睡觉。有一回她正在睡觉,朱某突然脱光了她的衣服把她强奸了。当她说要把事情告诉妈妈时,朱某就威胁说要打死她和弟弟,吓得她不敢声张。
有一次,弟弟没睡着,发现朱某的禽兽行为后,朱某拿来一把刀,威胁姐弟俩不许说出去。
去年9月15日,朱某在贵州老家办银行卡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鉴于朱某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