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南宁律师关注:黄昏恋老伴去世房屋归其子女 法院判婆婆搬家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黄昏恋的老伴走了,孤独的王婆婆失去依靠后,又当了被告———告她的是她的继子女,要求她搬家。武隆县法院昨日透露,因为王婆婆的老伴生前已将涉案房屋通过遗嘱和公证的方式,赠给了她的继子女。老伴死后,她就没有居住权了。

 

  承办法官称,62岁的王婆婆和贺爷爷是黄昏恋的再婚夫妻。2005年,王婆婆住进贺爷爷家里。贺爷爷去年9月过世,两个月后,王婆婆就当了被告。

 

  贺家子女称,其父早在2007年就立下遗嘱,由他们3个子女共同继承房屋。贺爷爷还请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2008年,贺爷爷又立下赠与合同,约定将此前遗嘱涉及的房屋赠与3个子女,自己不再拥有所有权。该赠与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后,房屋也过户到3个子女名下。

 

  王婆婆的律师表示,贺爷爷的遗嘱严重侵犯了王婆婆的合法权益。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贺爷爷立遗嘱、搞赠与和办理过户,都是他单方行为,他无权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房屋是贺爷爷与其原配妻子的共同财产。贺爷爷立下房屋继承遗嘱和赠与合同,合法有效。王婆婆只是因为再婚关系住进那套房屋,她不享有该房的所有权。法庭还调查到,王婆婆不但有自己的房屋,还有4个成年子女可以赡养她,每月还有580元的养老金,生活和居住问题都能够得到保障。法院最后判决,王婆婆在判决生效后60天内搬家,将房屋返还给3个继子女。

 

  承办法官还解释,王婆婆与贺爷爷再婚时,她的3个继子女早已成年,双方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3个继子女对王婆婆不需要尽赡养义务。

 

  记者 罗彬 通讯员 胡世波

 

  为避免扯皮 再婚夫妻最好做财产公证

 

  当前,黄昏恋已很普遍。作为黄昏恋的男女双方,在对自己房屋等财产处理上,多少都对各自子女有私心。为避免扯皮,黄昏恋双方应该怎么办?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何桐雨律师提出3点建议:

 

  一、结婚时进行财产公证,对自己名下财产进行处理。

 

  二、生前立好遗嘱,处理名下财产,但要注意照顾无房另一方的居住权。

 

  三、心态要端正,要杜绝利用结婚分取另一方财产的想法。因为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不能等同或直接挂钩,一方婚前的财产永远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化。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黄昏恋 房屋 归子女
关键词
相关新闻:

·胜诉案例 | 转让市场运作房指标后房屋所有权归·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7月26日熊潇敏律师在百色中级法院开庭·陈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委托)
·安徽:一男子拒不搬离已被法拍的房屋 构成拒执·购房发票能否单独作为付清房款的凭证
·购房户擅自装饰入住能否视为房屋已交付·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是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