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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女征婚遇“骗子”生下孩子作为证据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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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大龄女孩吴颖(化名)本想通过征婚找一个如意郎君,不想找到的男子竟在她怀孕之后,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吴颖索性把孩子生了下来,用作和男子打官司的证据,可没想到男子拒绝做亲子鉴定。这下,吴颖打赢官司的几率变得微乎其微了。

 

  大龄女征婚遇到“骗子”

 

  岁的吴颖容貌姣好,一直单身。她独自离家在合肥打工,备感生活的艰辛和情感上的孤独。20092月,吴颖通过合肥某电台发布了征婚信息,随后一自称刘超(实为假名)的男子,通过广播公布的电话号码与吴颖取得了联系,并骗取了吴颖的信任。

 

  第一次见面,吴颖便带刘超去了自己租住处看房子,可是几次联系之后,吴颖发现刘超并没有诚意,便不愿与他再见面。但之后她耐不住刘超多次软磨硬泡,答应了他的求爱,确立了恋爱关系。刘超还许诺在合肥买房和吴颖结婚。

 

  20099月,吴颖发现自己怀孕了。可是吴颖电话、短信告知刘超自己怀孕后,刘超便不再露面,电话也打不通了,玩起了“失踪”。

 

  同年11月份,无奈之下的吴颖寻求到媒体的帮助,找到刘超的老家,可是刘超依然不肯露面。

 

  生下孩子作为官司证据

 

  吴颖发现自己怀孕后,得知内情的医生曾好心建议她不要生下孩子,但吴颖的态度却很坚决:“孩子是最好的证据,有了孩子就有希望,我真的期望有一天能和刘超结婚组成家庭。”

 

  20101月,吴颖在医院产下了一名女婴。

 

  转眼到了20105月初,找不到刘超的吴颖,以自己的名义向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起诉刘超,要求其承担孩子抚育费用。对此,刘超却否认与吴颖发生过两性关系,且拒绝做亲子关系鉴定。

 

  因主体资格不适,吴颖撤诉,然后又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法院审理了此案。在案件送达阶段,刘超始终不愿露面,法官也无法查实其住址,只能通过吴颖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其联系,但刘超始终坚持孩子不是自己的。

 

  案件的审理虽然可以继续进行,但刘超不肯露面,亲子鉴定没法做,而吴颖又无证据证明孩子确实是刘超的,吴颖胜诉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承办法官注意到这一点后,遂在开庭当日请到了肥西县妇联的工作人员旁听了该案的审理,希望可以通过妇联为吴颖争取一点救济。

 

  告他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而就在同年524日,吴颖又以强奸罪控告刘超。经公安部门审查,发现两人是在“谈朋友”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而且发生性关系后一直保持电话短信联系,便以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为由,于82日向吴颖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本来以为生下孩子后就可以作为证据,可没想到反使自己的处境更尴尬,令人叹息。”承办法官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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