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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一位老太太在银行里存入100万元钱。4年后,她和家人到银行取钱,银行职员却说这笔巨额存款早就被人挂失后取走了。检察机关查明,这笔钱是老太太的一名亲属和银行的一名客户部经理串通后,由客户部经理的母亲假冒储户,将钱取出。今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支付储户存款和利息。8月20日,骗取存款的储户亲属一审被判刑12年,银行客户部经理目前负案在逃。
100万元存款被人挂失后取走
日前,开封市民张红波找到记者,向记者讲述了他姥姥名下的100万元存款被人骗取的案件。
“这笔钱是我舅舅等亲属的,2004年7月,以我姥姥方明枝的名义存入农业银行开封市鼓楼区支行卧龙街营业所。”张红波告诉记者:存款分两笔,一笔60万元,一笔40万元。“2008年12月,我们要用钱,持存款单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早在2004年7月存款存入三天后就被挂失并取走了。”
张红波回家之后,对家人说钱被别人取走了,家人都焦急万分。这时他的姐夫王永站出来说:“钱是我取走的,我用它还贷款了!”
王永40多岁,从事皮革加工生意。张红波对王永说:“你只要把钱和利息归还我们就可以了,咱们还是亲戚。”但王永却说没钱。张红波告诉记者,之后他多次向王永要钱,但王永威胁说:“我黑道上朋友多的是,再要灭了你们!”
张红波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永先到银行办理了这笔存款的存单挂失手续,然后骗取存款。这中间农业银行鼓楼区支行的一名负责人焦某也起到很大作用。2009年5月,张红波作为姥姥方明枝的代理人,将农业银行鼓楼区支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银行支付100万元存款及利息。
银行客户经理让母亲假冒储户
2009年3月,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接到这起骗取存款的举报,对此案展开侦查。同年3月10日,侦查人员将王永抓获。焦某负案在逃,目前仍未被抓获。
2009年12月,检察机关以王永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称:2004年7月22日,王永持本人身份证和储户方明枝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开封市鼓楼区支行卧龙街营业所办理了100万元存单的挂失手续。2004年7月29日,王永带着焦某的母亲一起到该银行卧龙街营业所,对银行工作人员谎称焦某的母亲是储户方明枝,办理了取款手续,并将100万元存款转存至自己名下。
起诉书中提到的焦某,其身份是农业银行鼓楼区支行的副行级干部、客户部经理。有证据表明,冒领存款时,焦某就在现场。
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永采取冒名顶替的方式骗取他人存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今年8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王永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一审判令银行支付款息
今年7月,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储户方明枝诉农业银行开封市鼓楼区支行的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正是因为被告单位工作人员的参与,才使得原告名下的巨额存款被顺利地冒名支取。原告的存款被他人冒名支取是因被告的明显过错造成的,原告并无过错,故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存单下的款项及相关利息。
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农业银行开封市鼓楼区支行支付原告方明枝存款100万元及利息。张红波告诉记者,目前,被告农业银行开封市鼓楼区支行已提出上诉,他姥姥名下的100万元存款是否能失而复得,还待二审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