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润频)记者16日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蚌埠市怀远县一银行职员尚伦私取储户存款60万余元用于炒股构成贪污,10日被怀远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责令退赔非法所得。
尚伦原系某国有商业银行怀远县分理处主管会计,2008年上半年炒股亏本且有借款即将到期,为了还钱和继续炒股,尚伦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内外勾结,于同年6月27日至8月4日,以虚假的身份证办理挂失、覆盖密码等手段篡改储户陈某在银行的存款信息,然后又申办了银行卡,并于8月4日至23日用银行卡从其所在的分理处和浙江省慈溪市、余姚市以及安徽省宿州市、固镇县等地多家银行先后11次提取储户陈某的存款计60.2万余元,予以侵吞。
法院审理认为,尚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覆盖密码等手段,篡改储户信息,侵吞国有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