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聂飞) “告了他35年,终于赢了……”昨日,秀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68岁的该县农业局退休干部李永明,得知丈夫刘端正重婚、遗弃子女罪成立,双眼湿润。
年来,李永明求法律还她一个公道,在丈夫工作地贵州盘县和秀山之间来回奔走,从风华正茂,到现在的满头银发;而目前卧病在床的丈夫刘端正,也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走10公里找丈夫讨抚养费
面对本报记者,李永明讲述她和丈夫这段苦涩的“缘”。
年,李永明从西南农大毕业,分配到秀山县农业局工作。后认识了贵阳农学院毕业分到贵州盘县农业局工作的刘端正。1972年两人结婚。
“两地工作,缺乏对他深入了解。”李永明说,刘稍不顺意,就动手打她。1977年,李永明带着两个孩子去盘县,从丈夫的单位到盘县政府,再到法院,告丈夫不给孩子抚养费。刘当街将李暴打,两人关系破裂。
李永明说,为了孩子的抚养费,上世纪80年代初她曾带着两个孩子走10公里路到六盘水市上访。之后不久,李永明知道丈夫与盘县当地一女子张某同居了。她又到处投告状信。
“李阿姨的事情,秀山县城的人都知道。”秀山县妇联主席龚萍说,当年李独自带两个孩子很苦,经常到菜市场捡烂菜叶吃。
自学法律 资料有两麻袋
“拿起法律武器,是一次机缘巧合。”李说,1983年,她在翻阅法律书时,无意间翻到婚姻法中有一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共同所有。这句话一下将她点醒。随后,她买了很多法律书籍自学。收集报刊杂志上的各种相关案例。“现在,我收集的东西,足有两大麻袋。对相关法律,几乎都能背读。”李说,当年,她向盘县法院起诉,告丈夫重婚罪、虐妻罪、遗弃子女罪。
夫妻俩法院“交锋”24年
在李起诉同时,刘端正也向秀山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两人开始在法院交锋,当了原告当被告。
记者从秀山县法院提供的一份材料获悉,从1986年到2000年,刘曾三次向秀山法院起诉离婚。都因李对判决离婚不服上诉,被上级法院驳回重审。
年,因李提起虐待的刑事诉讼,秀山法院中止了两人离婚一案的审理。
李说,期间,她多次在两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案件跨区域,取证困难等诸多原因,一直没有结果。2006年,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刘端正重婚罪成立,判处拘役半年。
县人大督办 案件有了结果
去年,秀山县开人代会。李再到人大上访,跪求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庆补,讲述她辛酸的诉求经历。田向法院了解情况后,将案件纳为县人大督办案件,并责成龚萍全程跟踪。
随后,秀山司法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进行取证调查。上月,秀山县法院判决刘端正重婚罪、遗弃罪成立,处拘役1年半。
“我是新中国的妇女。我求的就是法律还我一个公道。”李永明说。据悉,近日,秀山县法院将前往贵州向刘端正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