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周某俊无法和山东籍男友孙某结婚生子,竟通过侄女周某义从福州拐带16岁少女谢某到山东,打算让谢某和孙某结婚生子,作为自己对孙某的“补偿”。谢某逃走之后报警,周某义与周某俊先后落网。日前,经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俊与周某义均获刑。
现年39岁的周某俊离婚后在山东工作,与山东邹平籍男子孙某谈起恋爱。可是由于周某俊已经和前夫育有三子,即使和孙某结婚也无法生子,她只好拒绝了孙某的求婚请求。
去年初,周某俊来到福州,找到小她7岁的侄女周某义,并通过侄女认识了在晋安区新店镇一家服装厂上班的少女谢某。周某俊与孙某分手后心中有些愧疚,总想着给孙某介绍一个对象,于是想到将谢某骗到山东给孙某当老婆。周某俊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周某义,周某义表示同意。
去年7月7日,周某义伙同周某俊,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谢某骗上火车。7月9日,周某俊将谢某带到山东省邹平县交给孙某,并告诉谢某要和孙某结婚生子。周某俊还告诉孙某,她买来谢某花了1.5万元,已经先帮他垫上了,让他以后再还。孙某见谢某年纪太小,不愿让她留在家中。周某俊让他耐心开导谢某,随后离开。
两天后,谢某趁孙某不注意逃走,并向当地警方报案。几天后,周某义落网,周某俊逃回老家。同年10月13日,周某俊在云南镇雄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俊和周某义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妇女罪,两人为达到共同的犯罪目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法院不对她们作主、从犯的区分。据此,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5年,并各处5000元罚金。(王威 张中 陈莹)